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灌南县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灌办发〔2015〕7号)和《灌南县2015年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委农组发〔2015〕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组建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统一代理村集体的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建军
现金会计:何国伟
档案管理员:周祝军
代理记账员:翟中立 别雁冰 周桂兰 江 丽
特此通知。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