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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3-0003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3-04-10
文号: 灌粮发〔2013〕2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和省、市、县安委办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推进全县粮食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局研究制定了《灌南县粮食局20…

关于印发《灌南县粮食局2013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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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和省、市、县安委办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推进全县粮食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局研究制定了《灌南县粮食局2013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灌南县粮食局2013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抄送:市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县安委会办公室附件灌南县粮食局2013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和省、市、县安委办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为指针,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加强县局安全监管职能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和完善监管体系为载体,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法制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2013年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目标确定如下:    2013年6月底前,全县粮食系统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任务,实现有效运行,并通过省级验收。    三、工作内容    (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省安监局统一标准要求,建设先进实用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采集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和隐患排查治理基本信息,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企业分级管理、隐患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管理等核心业务功能。及时全过程记录各个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接受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日常执法检查及处罚等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通知》(苏安监〔2012〕213号)执行。    (二)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现有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仓储行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基础,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对照利用信息系统定制的仓储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开展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类隐患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一步确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地位,明确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强化企业自查隐患、治理隐患和自报隐患三个环节的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框架。企业通过内部排查、实施治理和分析改进等步骤,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和自报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体系。    一是实行企业分级。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所属企业进行分级,依级监管。按照《关于印发〈灌南县2013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13〕11号)中划分办法,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划为B级,其他单位划为D级。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生产经营单位和县局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解决职责空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真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三是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分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制度等。    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主要明确隐患排查的上报途径、时间和流程,明确企业、部门和属地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以及奖惩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主要是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法规制度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综合考核范围或实行专项考核,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要求。    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制度。主要是通过对企业逐级上报的隐患类型和数量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工作的普遍性问题和趋势性问题,找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安排部署工作提供依据,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可逐步建立起预测预警模型,及时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预警,真正实现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是组织开展培训。分管理层培训和全员培训。管理层培训由县局组织。应解决领导人对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义、作用以及整个实施过程的了解问题,使其熟知领导在整个过程中的工作职责,以及应该给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解决承担推进工作的管理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内容详解、制度编写、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等方面知识的掌握问题,使其掌握“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内容。全员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主要包括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隐患的识别和排查方法、隐患的治理措施、自查自报的要求、上机操作业务,使员工掌握“谁来干、干什么、如何干、工作质量有什么要求”等内容。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县局制定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时限、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摸清企业底数,健全监管体系    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编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采集表,部署开展辖区内所有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普查,摸清企业底数,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排查申报、治理要求。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范围、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常态化、差别化、无缝化管理轨道。    (三)加大安全投入,建设信息系统    根据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落实专项资金,统一购置平台装备,按期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隐患申报信息系统畅通,运行正常,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态监管。    (四)开展隐患排查,强化督查指导    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将隐患排查与日常检查和专项排查、安全标准化创建相结合,制定排查实施计划,确定排查标准、人员、内容、时间、记录、申报等内容,按计划实施排查。县局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强化对企业隐患排查计划实施的督查指导,重点督查企业生产的重点部位、高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挂牌督办隐患。督促企业将排查的所有隐患,登记建档,按时上报,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灌南县20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13]10号)要求,充分认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二)注重业务培训。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知识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现场隐患的排查知识和信息系统操作业务。使企业和监管部门准确把握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排查事故隐患的能力和信息系统录入隐患的准确性,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