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灌政办发〔2013〕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成效,县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副局长冯高任组长,管延华、陈树荣、李修伟、王立军、黄海洋、杜新明、王海峰、潘道龙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陈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内容
(一)局属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委会文件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单位监管责任,落实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结合三月份“隐患排查月”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格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二)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渔船证书、证件的检查情况,渔船进出港签证和渔业辅助船非法载客的监管、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港渔船疏散避风、避碰,渔港码头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三)生产渔船安全适航质量的检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四)渔业安全事故报告和恶劣天气预警预报预防和传递落实情况。
(五)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六)“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七)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拒不执行渔政机构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5月15日):各单位要组织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自查,并聘请专家对重点隐患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填写渔船安全生产检查表进行检查,每十天上报一次自查表,自查表一式三份,渔船自留一份,检查单位留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16日-5月25日):从5月16日起,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重点跟踪督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检查整改到位,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对大检查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在5月25日前将此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和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指出问题,提出要求。检查过程中,要及时上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三)检查签字,汇总上报。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检查表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联系人:陈树荣,联系电话:83260020。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5月3日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