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灌办发〔2013〕61号)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灌办发〔2013〕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从即日起开展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鲍留生
副组长:冯 高、杨永英、朱 军、张学文
成 员:赵永忠、陈树荣、贾月楼、李修伟、王应超、王 林、孙野骏、王立军、杜新明、黄海洋、葛建军、蒋洪波、封其善、陈士鸠、朱 刚、王海峰、潘道龙、李焕朝。
二、检查内容
(一)局属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委会文件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单位监管责任,扎实有效地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格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二)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渔船证书、证件的检查情况,渔船进出港签证和渔业辅助船非法载客的监管、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港渔船疏散避风、避碰,渔港码头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三)生产渔船安全适航质量的检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四)渔业安全事故报告和恶劣天气预警预报预防和传递落实情况。
(五)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六)“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检查阶段(即日起-6月13日):各单位要组织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自查,局督察组指导同步开展集中检查,对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近期局长办公会将专题听取集中检查情况汇报。
(二)深入排查、落实整改阶段(6月14日-9月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主动对接配合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对大检查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在9月25日前将此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和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过细检查,严格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着力提升全县渔业安全保障水平。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