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2024-2035年)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处置,有效防止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不断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10月29日,《灌南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经县十五届政府第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为使公众更准确了解《规划》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省、市建筑垃圾治理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苏建城管〔2024〕47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24〕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旨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合理布局消纳和处置设施,全面提升灌南县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二、起草过程
起草立项:实地走访东海县、灌云县城市查看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听取了基层业务人员、管理人员、职能部门领导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制规需求,为起草高质量文本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照省内地市相关政策措施于2024年7月开始起草《规划》并形成初稿。
征求意见:7月24日向各乡镇、功能板块及县各有关部门等27家单位发函征求修改意见。
公众参与:8月14日通过灌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专家论证:9月3日召开专家论证会,5位评审专家一致同意通过。
公平竞争审查:10月8日通过县市场局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10月14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规划》结合灌南县实际,综合考虑资源化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以稳步推进全县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搭建灌南县建筑垃圾从源头到终端的全过程治理体系。
一是厘清了灌南县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的现状产生量,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开展需求预测,为建筑垃圾收运储设施的布局夯实基础。
二是明晰了灌南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规划》从政策法规体系、工作管理体系、源头就地减量、收运储体系建设、处理利用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六个方面,明晰了22项主要工作,为我县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是搭建了“1+3+N”的转运调配设施布局和“1+1”的终端处置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
从转运调配来看,“1”为灌南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主要服务范围为全县域,与灌南县装修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合建,主要功能为对一年内暂时无法消纳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转运调配;“3”为乡镇建筑垃圾转运站,规划新建孟兴庄镇、田楼镇、新集镇3座建筑垃圾转运站,“N”为城市装修垃圾收集点及农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从处理处置来看,保留灌南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处理能力15万吨/年,主要处理周边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规划结合建筑垃圾产生量择机扩建并持续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实现建筑垃圾高效率处理、高品质再生利用。保留现状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主要处置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处理能力5万吨/年。
四是确定了建筑垃圾治理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整治存量建筑垃圾、统筹安排各类设施的建设以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四、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电话:(0518)8329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