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灌南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的通知
县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民政厅等六部门《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5〕2号)有关规定,经评定,现公布我县2025年度县级地名文化遗产名称:
井:香泉井。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