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灌医保议复〔2025〕2号 签发人:汪 萌
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县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孙建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积极推进医保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
为充分发挥医保政策支持作用,连云港市按照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探索建立以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政策为纽带的紧密型医共体,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利益、责任、管理、服务共同体,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利用,不断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大病不出市、小病就近看、未病共同防、群众更健康”的目标。同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完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对医共体内转诊就医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待遇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
连云港市于2025年初,在赣榆区启动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改革为总牵引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到2025年6月底,赣榆区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其他县制定本地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步伐。到2025年底,全面推广赣榆区试点经验,各地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6年底,各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基层医保基金使用占比和区域内医保基金使用占比逐年上升。到2027年底,各地紧密型医共体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不断完善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举措
以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为突破口,积极优化完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行差别化的住院医保支付政策,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设定不同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待遇保障水平,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优化门诊统筹向基层倾斜政策,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将居民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限定在基层医疗机构,优化完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医保部门关于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工作整体部署,结合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基金支出总额预算,优化待遇保障及服务价格机制,不断完善以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支持县域医共体发展,持续提升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联 系 人:韩 翠(医保处)
联系电话:0518-83289913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