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灌医保议复〔2025〕5号 签发人:汪 萌
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汤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农村居民医保费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筹资标准,保持增幅相对稳定
1.筹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文件规定,筹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最低缴费标准2021年至2024年分别为320元、350元、380元、400元。我县2021年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340元、380、420元,2021年和2022年是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的,2023年和国家最低标准保持一致,2024年高于国家最低标准2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增幅相对稳定。2025年度,为进一步放缓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增长速度,实行分年龄段缴费政策。我县18周岁以下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然保持420元,其他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40元,较上年仅增长20元。
2.对比各市缴费标准。2025年省内13个设区市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高标准为880元,最低标准为420元,全省平均值为560元,而我市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440元、未成年人420元,不低于国家要求,低于全省平均。
二、完善待遇政策,探索缴费激励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举措》,开始实施以下激励政策:
1.国家已对参加居民医保的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以2025年为起点,累计计算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和零报销年限。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连续参保激励或零报销激励,每次提高封顶线均为5000元(如同时满足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提高封顶线为1万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跨省转入我省并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年限连续计算,激励标准执行我省激励政策标准。目前正在系统测试中。
2.享受零报销激励的参保居民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下一年度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2025年起,参保之后出现断保又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同时每断保1年,其大病保险封顶线(包含参保激励提高的额度)降低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政策规定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三、互助共济政策,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设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质是互助共济,是健康人群帮助患病人群。因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离了缴费与待遇完全对等精算原则的影响,有利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也体现了社会互助共济的特性。门诊统筹政策是基于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风险控制和保障公平性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的。医保基金需要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若允许报销限额结转,可能会导致部分参保人员集中在后续年度使用,对基金的平稳运行造成较大压力,影响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受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支撑能力所限,医保政策现阶段离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我局将积极向市局反馈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广大群众诉求,为上级部门探索便民惠民的好政策建言献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联 系 人:韩 翠(医保处)
联系电话:0518-83289913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