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5〕1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有关单位(科室)、各人防工程相关单位:
现将《灌南县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
灌南县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国动办、市住建局关于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国动办关于开展全省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国动办传〔2024〕60号)、《连云港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连建安〔2024〕38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责任、抓整改”的总要求,严肃查处人防工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全县人防本质安全水平,把集中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作为2025年全县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设立2025年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筑市场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自建人防工程建设使用方面
1.在建项目。重点检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对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严查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防物体打击、坍塌渗漏、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严查工地和集宿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门窗处设置影响安全逃生的铁栅栏等。(责任主体:建管处、安监站)
2.建成项目。重点检查防护设备、消防设施、防汛防涝设施、风水电设施等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如违规建设冷库,存储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等);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责任主体:物管科、建筑市场科)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落实方面
主要排查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后人防义务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已审批未开工建设、长期在建未完工的、未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责任主体:行政服务科、质监站、建筑市场科)
(三)防空地下室开发利用方面
重点排查工程内部是否存储和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是否违规建设冷库(含装配式冷库),有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其充电装置和防火隔离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对平时用作餐饮、娱乐、商城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要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整治逃生通道设置不合理、违规占用堵塞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督促做好人防工程的消防、防汛防涝、风水电设施的检修。(责任主体:建筑市场科、物管科)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年12月底前)
全县各人防工程相关单位要按照县住建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任务和责任人员、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二)全面排查(2025年6月底前)
全县各人防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和已结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在建项目安全责任等方面(附件1)、结建人防工程建设使用方面、防空地下室开发利用方面(附件2、附件3、4)的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并记录在案。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将排查表报县住建局514室(联系人:丁丽丽,联系电话:13775470620)。届时县住建局将根据各人防工程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情况,组成检查组,在3月对全县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分类整改(2025年10月底前)
全县各人防工程相关单位要依据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完成1个销号1个。
(四)巩固提升(2025年12月底前)
全县各人防工程相关单位要及时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梳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维护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此次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形势任务而开展的一项工作。各责任单位以及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个人)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治理,不留死角。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空档的要求,查找并整改人防工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健全抄告机制和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相关责任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附件:1.自建人防工程在建情况排查表
2.自建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情况排查表
3.防空地下室开发利用排查情况统计表
4.平时人员密集的防空地下室安全排查情况表
附件1
自建人防工程在建情况排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筑 面积 (m2) | 战时 功能 | 开工 时间 | 工程 建设 进度 | 是否办理安监手续 |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 施工安全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整改 措施 | 整改 情况 |
备注:各自建人防工程在建情况于2025年2月20日前,报住建局514室。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自建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情况排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战时 功能 | 平时 用途 | 存在问题 | 具体问题 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是否存储生产危险性物品 | 是否违规建设冷库 | 设备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 是否渗漏水 | 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 |||||||||
备注:1.设备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包括防护设备、消防设施、防汛防涝设施、风水电设施等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
2.2025年2月20日前,报县住建局514室。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防空地下室开发利用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 辖区 | 防空地下室开发利用个数 | 平时人员密集的防空地下室数量 | 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项目数量 | 存在问题项目数 | 整改完成项目数 | |||||||||
存储和生产危险性 物品 | 违规建设冷库 | 充电场所不符合规范要求 | 其他 问题 | 小计 | 存储和 生产危险性物品 | 违规建设冷库 | 充电场所不符合规范要求 | 其他 问题 | 小计 | ||||||
备注:1.平时人员密集的防空地下室指平时用作餐饮、娱乐、商城等人员密集场的防空地下室;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项目是指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的都纳入统计范围。
2.2025年2月20日前,报县住建局514室。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平时人员密集的防空地下室安全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辖区 | 项目名称 | 使用管理 单位 | 建筑面积 (m2) | 平时用途 | 安全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备注:1.主要排查防护设备设施以及消防、防汛防涝、风水电设施等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
2.2025年2月20日前,报县住建局514室。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