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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25-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02-20
文号: 无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5〕8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将《灌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灌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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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5〕8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城镇污水处理厂:

现将《灌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0日       


灌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规范我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作,预防污泥二次污染,切实做好污泥全流程闭合管理,根据市县《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程管控、严格执法”原则,压实城镇污水处理厂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杜绝非法倾倒、违规处置等行为,确保污泥安全规范处置,实现源头管控全覆盖、运输处置全闭环、资源利用显成效。

二、工作步骤

(一)开展全面排查

2025年2月10日至2月28日,各城镇污水处理厂需对污泥处理处置存在的关联性和衍生性问题自行排查,特别是对污泥生物堆肥(蚯蚓养殖)情况要进行全面彻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1.排查重点环节。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单位进行摸底,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寻找问题线索。重点关注污泥培菌、蚯蚓养殖和堆肥利用等问题。

2.排查重点区域。建议利用“人防+技防”等方式,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结合值班巡查制度,排查各污水处理厂重点区域,主动寻找线索。

(二)强化问题整改

2025年3月1日至5月15日,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积极推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处置不规范问题即查即改。

1.立行立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改正、限时办结。

2.积极整改。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3.严处快罚。存在违法行为的,县住建局将从严从快处罚,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厉打击非法产业链。遇到重大问题,各污水处理厂要及时上报县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监管体系。为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县住建局将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确保污泥得到妥善、安全处理处置,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按月、季、年开展专项核查,对重点问题要落实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夯实主体责任。葛洲坝水务(灌南)有限公司是灌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到账实相符。第三方污泥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污泥运输车辆必须密封、防水、防渗等措施,避免污泥运输途中遗撒、污染沿途环境,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确保污泥处置质量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稳定标准》和相应泥质标准。

(三)形成总结报告。污泥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分别形成加盖公章的书面排查报告,对污泥产生量、污泥处理量、污泥贮存量进行详细统计,做到账实相符。报告要涵盖污泥全流程处置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污泥处置设施情况一览表和污泥处置情况一览表等内容,并于4月30日前将排查报告报送至县住建局排水管理中心(519室)。联系人:相芹;联系电话:13961308415;邮箱:Zjjpszx@163.com。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产生、利用处置单位排查清单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排查问题点位统计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印发


附件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利用、处置单位排查清单

 

序 号

县 区

企业 名称

固体 废物 名称

产生量

处置量

贮存量

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时间

 

备注

重量  (吨)

含水    率(%)

重量  (吨)

含水    率(%)

重量  (吨)

含水    率(%)











1.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是否依法签订合同;

2.是否依法贮存,有无超量贮存;

3.是否存在露天堆放、混合存放;

4.是否依法执行电子转移联单;5.跨省转移固体废物,是否依法经过审批或备案;

6.最终处置去向是否明确,是否合法;

7.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填报说明:1.污水处理厂备注污泥处置企业名称和处置量、污泥处置企业备注接收的污水处理厂名称和接收量;2.排查按照2023年、 2024年、 2025年进行填报;


附件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排查问题点位统计表

 

 

序 号

问题编号

县、区

镇(街 道)

社区

位置描述

固废类别

固废详述

时长

 

固废数   量(吨)

 

占地  面积  (米)

 

问题来源

 

问题描述

 

整改措施

 

完成时 间

 

 

备注



X县区

X乡镇

X村

如:XX路东侧,XX企业旁,XX村东100米

1.一般工业固废;2.危险废物;

3.其他固废。

如:工地泥浆;精馏残渣;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

堆放时长

XX吨

X平方米

巡查发现; 信访举报; 部门移送; 线索筛查; 其他来源。


清理外运综合利用就地填埋退回原地其他。可加其他文字

具体时间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