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5〕18号
关于印发《2025年灌南县住建领域人员密集
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建筑保温
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印发《灌南县住建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灌南县住建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建筑保温材料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计划完成 时 间 |
一、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
| (一)压实主体责任 | 持续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符合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对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二)突出焊机管控 |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落实“一机一码”要求。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三)强化备案管理 | 根据省厅出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依法依规进行备案。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四)严格现场管控 | 加强《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宣贯力度,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四个一律”管理。按省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推动动火作业期间严格做到“六必须”。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一、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
| (五)强化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整治,加大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和考务工作人员不按标准考核、内外勾结、买证卖证等违纪违规行为。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六)开展宣传活动 | 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 建管处 | 安全科 | 持续推动 | |
(七)完善举报机制 | 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违规动火作业等施工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八)组织宣传教育 | 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在显著位置增设动火作业安全宣传专栏,以张贴宣传图画、布设教育展板、循环播放警示视频等方式强化安全意识。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十)加强标准约束 | 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国家部委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等标准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十一)强化系统赋能 | 配合有关部门推广“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十二)严格监督执法 | 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罚。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十三)强化溯源追责 |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有责任的施工企业和安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 (一)强化材料抽检抽测 | 配合市场、工信等部门建立不合格材料产品线索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 建筑业 发展服务 中心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二)严格材料检验检测 | 严格落实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进场后的见证、取样、制样、标识、封志和送检要求,见证过程拍摄影像记录保存,确保样品从取样到送样全过程可控。建立检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加大工程实体建筑保温材料检测、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出台《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材料检测管理的通知》 | 质监站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三)严格材料检验检测 | 严格落实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进场后的见证、取样、制样、标识、封志和送检要求,见证过程拍摄影像记录保存,确保样品从取样到送样全过程可控。建立检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加大工程实体建筑保温材料检测、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质监站 | 相关科室 | 2025年 12月底前 | |
(四)发布技术公告 | 鼓励采用保温结构一体化系统、墙体自保温系统等成熟可靠、高耐久性的保温系统,引导使用建筑内保温系统。我厅印发相关技术公告,推动与建筑主体结构同寿命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 质监站 | 相关科室 | 2025年 12月底前 | |
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 (五)编制防火设计导则 | 按照省厅编制《江苏省室内冰雪活动场所防火设计导则》,完善室内冰雪场所消防技术标准,严格室内冰雪场所保温材料防火设计要求。 | 质监站 | 相关科室 | 2025年 7月底前 |
(六)开展设计质量抽查 | 引导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优先推广应用成套定型的外墙保温系统,鼓励因地制宜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等技术。 | 质监站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七)严把施工质量关 | 全面强化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设计单位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细化设计,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保温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样板先行,严格落实班组自检、质量员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制度,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 质监站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八)规范消防查验要求 | 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在组织消防查验时加强对保温材料进场抽样检测情况的核查,对于非见证检测的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复试报告不得作为查验依据。 | 消防 审验科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 (九)强化备案管理 | 详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任务清单第三点。 | 建筑业 发展服务 中心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十)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 | 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履行施工过程作业审批手续,指导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现场电气焊、外墙外保温施工过程动火作业时,监护人员全程在场监督;加强工序交接管理,消除交叉施工可能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息;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临时水源和灭火器材,严格控制火源,严防违规施工作业引燃建筑保温材料。 | 建管处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十一)协助开展排查 |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协助建筑产权所有人做好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排查工作。 | 物管科 | 相关科室 | 持续推动 | |
(十二)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 在消防审验管理中加强对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消防审验。我厅组织编制《江苏省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冷库、室内冰雪场所建设工程申报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时,提高抽查比例,加大监管力度。 | 消防 审验科 | 相关科室 | 2025年 9月底前 | |
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 (十三)加强全链条信息监管 |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记录进场材料生产、流通、进场和施工等信息,实现相关信息可追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我厅会同市场、工信等部门研究构建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管理一件事信息化模块,串联生产(流通)端和使用端,竣工验收后生成保温材料工程施工二维码和电子标签信息,包含生产(流通)、施工等全流程关键信息,建立全链条的信息化管理机制。 | 质监站 | 相关科室 | 2025年 6月底前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