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5〕22号
关于印发《2025年灌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印发《2025年灌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
2025年灌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现将2025年灌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明确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标对表“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坚持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于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任务,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安全科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二)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印发局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点,明确党政领导领办解决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问题。常态化研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安全科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根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和“既要管审批的、也要管未审批的,既要管目录内的、也要管目录外的”要求,及时界定职责交叉行业领域和新产业、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化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坚持“多通报、多暗访、多拍隐患场景”,定期通报典型事故案例。“一件事”全链条牵头单位提升统筹推进能力,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研判薄弱环节,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安全科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岗位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实施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企业按标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推动企业明确安全负责人,强化日常管理,应配尽配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社会面小场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推动重点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企业班组“520”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广“班前班后五分钟”“开工第一课”等有效做法,分级分类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针对“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常态化“小而精”培训。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安全联盟等有效做法,强化行业自律。(安全科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三)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
5.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发挥行业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继续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比对核查和系统性分析研判,精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应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智慧灌南1+4”等信息系统,定期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闭环整改和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指标情况。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2025年省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聚焦“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持续发力,压茬推进“八大行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地。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强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安全科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6.电动自行车治理方面。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全面检查地下半地下停放充电场所,严格落实砌设防火分隔、完善消防设施、实行分组停放等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物管科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7.高层建筑消防治理方面。全面推进我县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分级分类治理,建立“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行业指导、动态销号”的治理工作机制,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重点疑难问题解决,确保2025年底基本完成治理任务。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从严从实抓好源头风险管控,筑牢高层建筑源头安全防线。依法加强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深化无水高层建筑“集中整治行动”,提升高层建筑防火性能。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物管科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8.建筑保温材料治理方面。贯彻落实省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聚焦标准、生产、监测、施工四个环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保温材料生产企业落实行业规范条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严把施工质量关,加强冷库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做好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有效管控外墙、冷库保温材料在拆除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冷库等保温材料排查治理,摸清风险底数,用好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政策,推动产权人加大改造投入。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源头信息追溯,强化信用监管,严格事故倒查追责。(质监站、建筑业发展中心等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10.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治理方面。各有关单位要统筹推进全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督促居住区、公路沿线、商场、酒店、农村地区、文化旅游、党政机关等场所规范建设充(换)电设施,加强规划建设、公共充(换)电场所及居民充电桩等安全管理,督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运营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和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既有充换电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充电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物管科、公用事业科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切实提升安全治理效能
11.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住建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已印发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学习宣贯,对照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组织摸清风险底数,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对安全风险实行全面辨识、科学评估、分级管控、主动报告。(安全科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2.不断加强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深化社会面小场所治理,推动各地分级分类治理,健全落实排查机制,聚焦人员密集、使用燃气等场所风险,动态掌握风险底数,常态化、全覆盖检查,排查整改火源火种、灭火控火、疏散逃生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开展“三合一”小场所重点治理,形成底数清单,区分风险等级录入系统标识,推进分类监管整治。加强对社会面小场所治理平台数据的分析抽查,着力加强未整改到位隐患的防范化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常识普及教育和技能操作培训。推动小场所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安全科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3.深化精准执法和指导帮扶。树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目标,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精准确定执法检查内容,依据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监督必查事项,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着力整治“三违行为”,组织重大隐患“回头看”,及时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公布典型执法案例。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分类分级监督巡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频次。积极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轻微免罚和重违惩戒,对于企业自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整改的,免予行政处罚,报而不改、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强化执法能力提升,全面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等活动,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4.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能力,强化安评机构管理系统、数字化监管平台。强化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应用场景研究,打造应急管理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15.配齐建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开展日常监管。鼓励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6.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依据新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督促指导住建各行业领域预案的修订完善。指导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老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安全科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7.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培训,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规范安全评价市场与执业行为,提升第三方公司和人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教育体验场馆作用,常态化组织社会公众参观体验,浸润式普及应急知识。常态化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推动“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宣传群众身边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科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