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5〕30号
关于县住建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有效化解物业矛盾,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连云港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是加强物业行业履约监管。督促指导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镇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建立公共收益账户,指导各小区建立“公共收益透明账户”,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根据《连云港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信用评价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履约信用评级工作,促进物业企业规范经营、诚信履约;加强超过质保期并存在建筑质量问题的小区申请维修资金监管;推动各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严查物业企业擅自退出、不交接资料等行为;推进落实物业专项整治工作,协同各有关单位开展物业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物管科)
二是做好住宅小区质量问题处理。加强在质保期内住宅小区建筑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督促开发企业落实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自查、群众反映、上级交办等方式,对在质保期内物业管理项目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特别关注涉外墙脱落隐患、建筑安全隐患等问题,并推进问题化解。(责任单位:物管科、质监站)
三是开展小区矛盾化解攻坚。梳理阳光信访平台、12345平台等案件,确定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逐一推进销号。(责任单位:信访办,各单位(科室)配合)
四是加强维修和公共收益资金监管。联合审计部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核查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求银行对公共收益账单按月公示。(责任单位:物管科、财务审计科)
五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配合县安委办、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生命通道”和飞线充电治理行动,指导物业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物管科、安全科)
六是强化消防设施检查验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消防设施开展检查行动;指导物业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责任单位:物管科、消防审验科)
七是完善舆情应对和宣传引导。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宣传引导,在“灌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物业整治进行时”信息;建立“网络舆情2小时响应机制”,对居民投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并跟踪处置。(责任单位:物管科、办公室、信访办)
八是完善维修资金补缴催缴机制。指导督促开发企业首期补缴维修资金工作,在退还质量保证金及解除资金监管户对未销售房源予以缴清;已售房屋未按实缴纳维修资金的催缴工作。(责任单位:房产处)
对维修资金不足的业主进行补缴催缴工作。业主大会通过的关于维修资金筹集、补缴的专项决议,业委会直接负责或委托物业公司执行催缴。(责任单位:物管科)
九是强化住宅小区装饰装修隐患整治。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监管,规范全县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工作。(责任单位:住房保障科)
十是指导住宅小区水电及雨污管网整治。指导小区水电、雨污等管网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中心)
十一是指导住宅小区燃气整治。指导小区天然气管道及液化气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十二是指导小区环境整治。指导小区绿化养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小区景观提升。(责任单位:园林所)
十三是指导小区照明设施工作。指导小区公共照明保障工作,对小区公共区域路灯维护和节能改造进行指导。(责任单位:路灯所)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