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经济开发区原连云港仕贝林药业有限公司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灌南经济开发区原连云港仕贝林药业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仕贝林地块”)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明辉路8号,中心坐标:东经119.353995°,北纬34.126866°,占地面积40824平方米,合61.24亩。仕贝林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M2)。
灌南经济开发区原连云港仕贝林药业有限公司地块于2020年进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根据此次调查工作显示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均存在有机物超标,因此该地块为被列为灌南县高风险遗留地块。
2023年11月—2024年10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仕贝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验证性调查和详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均存在污染物超标,地块存在人体健康风险隐患,需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故2024年12月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概况】
(1)验证性调查
验证性调查土壤采样点9个,钻探深度6.0m/7.5m,地下水采样点5个,建井深度6m。
土壤检测指标为pH+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氨氮、苯酚、甲醛、丙酮、丙烯酸、其他多环芳烃(8项)、4-甲基-2-戊酮、N,N-二甲基甲酰胺、钼、锑、硒、锡、锌、总铬、硫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石油烃(C10-C40)、氯化物、二噁英)。
地下水检测指标为pH+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GB/T14848-2017中的35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甲醛、丙酮、丙烯酸、其他多环芳烃(8项)、4-甲基-2-戊酮、N,N-二甲基甲酰胺、钼、锑、锡、总铬、石油烃(C10-C40)、2,6-二氯-4-硝基苯胺、对甲苯胺、甲醇、二噁英)。
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1个因子(三氯甲烷)最大检出含量高于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11项因子(嗅和味、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锰、钠、碘化物)最大检出浓度《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限值及其他相关标准。
(2)详细调查概况
详细调查共布设了土壤监测点107个(地块内105个,地块外2个),钻探深度为6.0m/7.5m/9.0m;布设3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内27个,地块外11个),建井深度为6.0m/7.5m/9.0m;布设底泥监测点位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3个。
土壤检测指标pH+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44项(钼、钒、锡、锌、铝、硒、铬、锑、乙腈、氰化物、硫化物、DMF、苯酚、甲醛、甲基异丁酮(4-甲基-2-戊酮)、乙酸乙酯、其他多环芳烃8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苯胺类(15项)、丙烯酸、丙酮、二噁英)。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GB/T14848-2017中的35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62项(钼、钒、锡、钯、铬、锑、乙腈、硝基苯类(15项)、DMF、肼、三乙胺、苯酚、甲醛、甲基异丁酮(4-甲基-2-戊酮)、甲醇、溴化物、乙酸乙酯、多环芳烃8项、石油烃(C10~C40)、对甲苯胺、苯胺类(19项)、丙烯酸、丙酮、二噁英)
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有5个因子(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氯苯、五氯苯酚)检测结果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酚、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碘化物、砷、三氯甲烷、苯、甲苯、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苯、石油烃(C10~C40)、钼、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等共28个因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限值及其他相关标准。
(3)补充调查概况
详细调查共布设了土壤监测点2个,钻探深度为28.0m,采样深度为10~28m;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建井深度为15.0/28.0m,开筛区间为12.0~15.0m/25.0~28.0m。
土壤检测指标pH+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44项(钼、钒、锡、锌、铝、硒、铬、锑、乙腈、氰化物、硫化物、DMF、苯酚、甲醛、甲基异丁酮(4-甲基-2-戊酮)、乙酸乙酯、其他多环芳烃8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苯胺类(15项)、丙烯酸、丙酮)。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GB/T14848-2017中的35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65项(钼、钒、锡、钯、铬、锑、乙腈、硝基苯类(15项)、DMF、肼、三乙胺、苯酚、甲醛、甲基异丁酮(4-甲基-2-戊酮)、甲醇、溴化物、乙酸乙酯、多环芳烃8项、石油烃(C10~C40)、对甲苯胺、苯胺类(19项)、丙烯酸、丙酮)
补充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各项检测因子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仅有氯化物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限值,其他各项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限值和相关标准限值。
【风险评估结论】
(1)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风险评估确定的土壤中关注污染物有5项,分别为氯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五氯苯酚,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有15项,分别为碘化物(以碘计)、砷、三氯甲烷、苯、甲苯、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苯、石油烃(C10~C40)、钼、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锰、挥发酚(以苯酚计)。
基于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第二类用地的情景下,土壤和地下水中各项关注污染物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如下:
①“仕贝林地块”土壤中氯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五氯苯酚在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内下层土壤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表层土壤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下层土壤气态污染物6种暴露途径下,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后续修复治理或风险管控。
②不饮用地下水的前提下,“仕贝林地块”地块内地下水中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石油烃(C10~C40)在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皮肤接触地下水这3种暴露途径下,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后续修复治理或风险管控。
(2)修复目标值
通过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及筛选值对比,结合本地块规划为二类用地,土壤关注污染物氯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五氯苯酚的修复目标值建议为308.11mg/kg、0.9mg/kg、5mg/kg、0.43mg/kg、2.73mg/kg;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石油烃(C10~C40)的修复目标值建议为1.55mg/L、3.68mg/L、0.86mg/L、1.2mg/L。
(3)修复方量
根据以上修复目标值,划定了土壤修复范围,估算确定土壤总修复面积为5144m2,最大修复深度为9m,总修复土壤方量为20327m3。地下水修复面积为17837m2,修复水层为潜水含水层,总修复方量为2811m3。
(4)修复技术
经初步分析和筛选,该地块污染修复技术建议优先选择污染土壤清挖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备选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地下水建议优先选择抽提技术,备选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可以和土壤同步进行原位修复。
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活动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开展,经评估后获知仕贝林土壤中氯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五氯苯酚和地下水中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石油烃(C10~C40)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行下一步的修复或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