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3〕10号
关于成立镇“省级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把我镇“省级文明乡镇”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我镇文明乡镇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安镇“省级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肖平 党委书记
副组长:任红剑 党委副书记
孔祥忠 组织委员
葛玉梅 综治副主任
杨咏梅 宣传委员
成 员:王金成 张健康 窦廷芳 刘彩莲 周文昌
谢 娴 江孝忠 谢红霞 陈 忠 向 进
杨 华 杨海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杨咏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生年、江顺伦、赵远兵、金成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文明乡镇创建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抄送: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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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