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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0X/2025-00005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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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灌南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灌南经济开发区公…

关于印发灌南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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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灌南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

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灌南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严格贯彻执行

 

 

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813     

 

 

 

 

灌南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开发区管委会及下属平台公司的公务用车,不含租赁社会车辆及个人私家车。

2.申请条件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包括机要通信、应急处突、调研考察、公务接待、会议活动、行政执法、跨区域出差商务服务其他经批准的特殊情况用车。

3.审批流程。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公务用车,由经办人提前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目的地、用车时间等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4.调度原则。公车调度优先保障重要、紧急公务;3人以下的出行和非应急情形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乘用商务车;不得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务用车,若紧急公务无单用车的,需事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车辆管理

1.实行定车定人固定车辆驾驶人员,原则上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经办公室同意后可在驾驶员内部调换;办公室制定驾驶员值班表,值班驾驶员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保障公务用车。

2.实行定点加油驾驶员应根据车辆实际需要,凭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财政局定期核查,特殊情况的可依据加油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3.实行定点维修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应事先向办公室和财政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维修费用应事先评估,维修项目应详细记录,并保留维修发票和清单作为报销依据。

4.实行定点保险公车用车保险必须从省定点采购中标单位购买车辆保险服务,由财政局负责审核确定保险服务单位。

5.实行定点停放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应停放在单位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停放的,应报经办公室同意,并做好车辆安全防范措施。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应急等特殊情况外,公务用车应全部封存停驶。

6.实行AB岗位。针对行政执法、控违等性质车辆驾驶员设立AB岗位制度,A岗驾驶员为主要负责该车日常驾驶,B岗驾驶员作为候补,在A岗驾驶员因休假、生病、执行其他特殊任务时,承担车辆驾驶及相关工作任务。

、驾驶员管理

1.严守交通法规与驾驶规范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禁酒令、车辆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严禁酒后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应遵纪守法,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坚决防止强超、强会,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2.做好车辆检查与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做好出车前、回库后的车况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排除,确保不带故障出车,出车途中如遇突发故障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谨慎行驶、确保安全。

3.遵守工作纪律与岗位要求。工作时间(不出车时)应在各自岗位待命,做到随叫随到,准点出车,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车,不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有请假等特殊情况的,提前和办公室报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车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公车补助

实行里程补助制度。管委会及下属平台公司的公务用车(含执法车辆),在实行定车定人原则的基础上,以车辆实际行驶的公务里程为计算基准,补助标准按0.5/公里执行。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每月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当月行驶里程;执法车辆每月由车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当月行驶里程。统计数据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作为补助核算的依据。

五、监责并重

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务用车制度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车辆使用、维保里程及驾驶员守规情况,检查结果纳入驾驶员绩效考核。对违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等处理;若因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纪的,将追究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