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李炳耀等4名同志为三口镇专职
消防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镇直各单位、辖区企业商户: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配备李炳耀、汪雷、李骏峰、刘海军四名同志为三口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负责本镇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事务,现将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1. 贯彻《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落实上级及镇党委、政府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安排。
2. 督促各村、经营主体落实消防责任,指导村居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伍,制定防火公约,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与应急演练。
3. 参与全镇消防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协助落实消防工作经费与物资保障。
4. 定期召开消防工作研判会,梳理辖区火灾隐患,协调化解各类消防突出问题。
5. 针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船舶厂区、烟花爆竹网点开展常态化消防检查,建立隐患台账,督促整改闭环销号。
6.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普及防火、逃生、燃气安全知识,组织各类消防实操演练。
7. 遇火情第一时间到场疏散群众、处置初起火灾,配合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规范完善工作台账。
8.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压实岗位职责。四名专职消防人员自本文件印发之日正式到岗,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全面抓实防火检查、宣传、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保障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2. 强化业务落实。聚焦辖区重点风险场所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规范建立整改台账,按期推动各类火灾隐患清零,扎实组织消防宣传与应急演练。
3. 配齐保障资源。镇统筹配齐消防防护、巡查、应急器材,常态化组织业务学习培训,保障消防人员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请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辖区经营商户全力配合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宣传劝导、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协同筑牢全镇火灾防控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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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灌南县三口镇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