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存量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26〕2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14.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实施8个老旧小区供水管道及水表等设施改造,惠及用户5000户。(牵头领导:闫超群;牵头单位:县水务集团)
20.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35台。(牵头领导:闫超群;牵头单位:县城发集团)
修改为:
14.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实施8个老旧小区供水管道及水表等设施改造,惠及用户5000户。(牵头领导:闫超群;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0.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35台。(牵头领导:闫超群;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现将修改后的《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予以公示。
附件: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pdf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