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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26-00196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8-31
文号: 灌政规发〔2026〕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 …

县政府关于印发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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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6831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范各环节操作规程,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绩〔202449号)、《省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苏财绩〔202448号)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我县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涉及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用于项目建设的资产置换收入、部门预算(结余)资金、非税资金等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以项目为对象,通过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等,推动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程管理,科学规范。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申请测成本、申请资金有绩效前评估、编制预算有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有绩效监控和成本管控、项目完成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必应用、发现问题必整改的闭环预算绩效管理链条。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绩效导向,成本管控。坚持成本与效益并重,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融入全过程,构建预算申请测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管理闭环,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测算财政支出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同等产出和效益情况下的成本最小化

(三)突出共性,兼顾个性。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适应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特点。突出项目资金运行和管理的共性特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性;兼顾不同投资项目的差异特征,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

(四)协同配合,公开透明。各部门、各单位是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项目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财政部门依法开展业务指导。产生的各环节信息是项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突出各环节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构建以成本、质量、效益为核心的降本增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按效付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顶层制度,组织建立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制定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指引;指导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园区)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二)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或者本行业项目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本部门、本行业的项目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梳理本部门项目及政策清单,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组织实施本部门或者本行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有效管控成本。

第二章  事前绩效评估

第七条 申请财政性资金前,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审批、预算评审、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结果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部门必要时选择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复核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职责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和方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成本测算合理性等进行客观论证和综合评判的行为

第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职责分工如下:

(一)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建立本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所属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对其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组织开展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估;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估报告形式审核和结果应用;

(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估;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评估结果;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入库的必备条件。必要时财政部门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做好评估结果应用。

第十条 绩效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围绕评估的主要内容,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开展评估;

(二)客观公正。绩效评估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以翔实的数据资料为支撑,力求评估结果客观真实;

(三)重点突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抓住核心关键,提高评估的有效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精简高效。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项目审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等工作相结合,优化评估流程和方法,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 绩效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家、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部门职责、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十二条 绩效评估方式包括资料收集、实地勘察、审核分析、评审专家咨询、现场勘察、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评估方法包括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

第十三条 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论证以下方面:

(一)立项必要性。项目设立是否依据充分、需求迫切,与宏观政策和部门职责衔接紧密,且属于县级财政事权;是否与其他项目交叉重复;能否通过与其他项目整合、改善行政管理、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实现目标;

(二)投入经济性。项目支持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资金规模等是否合理;成本测算是否充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按照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相匹配的原则,提出预期绩效下的最低投入方案;在既定目标下,项目实施路径是否最优、成本是否最小;能否从整体上节约财政资金;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和发展规律,预期可实现;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规范科学,相关数据是否便于获取;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经过规范的可行性论证,具备实施条件;是否制定防范项目实施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

(五)筹资合规性。项目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 绩效评估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实施单位确定绩效评估对象,填写绩效评估基本信息表(附件1),明确项目的立项必要性、实施内容、实施计划、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等;

(二)制定工作方案。评估实施单位制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附件2),说明项目概况,明确评估的目的和原则、内容和标准、方式和方法,以及评估工作组、评估程序、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绩效评估。评估工作组全面收集与项目评估内容有关的政策制度、立项依据、资金测算等各类资料,确保数据资料真实有效,采取合适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评估分析,根据评估情况,填写绩效评估及审核表(附件3),撰写绩效评估报告(附件34形成评估结果;

(四)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报送的项目评估资料进行内容实质性审核,确保资料信息真实完整、程序规范;提出审核意见。对予以支持完善后支持的,方可向财政部门报送评估报告;

(五)财政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审核通过的绩效评估报告。财政部门开展实质性审核,对必要性充分、投入经济、目标合理、方案可行、筹资合规的项目,确定为予以支持。对必要性充分,但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还存在不足,需达到一定条件后方可支持的项目,确定为完善后支持。对必要性不充分的项目,确定为不予支持

(六)评估结果应用。财政部门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出台和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予以支持的项目,综合考虑轻重缓急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安排预算;对完善后支持的项目,需达到一定条件后方可支持;对不予支持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第十五条 执行到期申请继续执行需要绩效评估的项目,其上一周期内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含)等级以上且成本管控情况良好的,可执行简易评估程序。

第十六条 对新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应主动对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可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编制阶段,提前介入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协同部门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和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科学论证政策和项目的功能目标,明晰政府与市场支出责任边界,明确公共服务标准,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优化项目建设功能,削减不必要支出内容。

第十七条 绩效评估工作和评估结果应当依法自觉接受监督,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绩效评估信息向社会公开(涉密信息除外)。

第三章  绩效目标

第十八条 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须同步设定绩效目标。其中,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系统填报;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纸质绩效目标表(附件5)及电子版报送财政部门对应归口业务科室。

绩效目标是建设财政项目库、编制项目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重要基础和依据。反映项目特征的个性目标指标应由项目实施单位设置,主管部门、其他单位不予代为设置。

第十九条 绩效目标是指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内容应包括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项目概况、项目资金来源、中长期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按其职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多层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一)财政部门负责传达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设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相融合,研究建立共性参考指标库;指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二)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目标填报的直接责任人,规范建立并动态管理本部门个性目标指标库;对绩效目标申报表开展实质性审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报送、及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内容调整;组织指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实施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报送等工作,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等实质性内容负责。

第二十一条 绩效目标设立原则: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根据投资项目的管理特点、专项管理需要、工作流程和重点环节,科学准确设置。绩效指标设定后,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变更

(二)合理可行。绩效指标要充分考虑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期绩效指标值和年度绩效指标值。要突出适用性、相关性和可行性等,既有效发挥绩效管理作用,又要避免脱离实际,不设置超出实际的增长目标和硬性任务

(三)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充分考虑投资用于建设支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既要包括实施效果指标,又要包括过程管理指标,同时要充分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标等批复要求,避免与项目批复脱节

(四)成本可控。绩效目标设置应充分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服务所产生的成本,结合成本分析对象特点,可从总成本、分项成本、单位成本等方面细化设置成本指标。对难以量化的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应采用分级分档方式定性描述,使其具有可衡量性。

第二十二条 绩效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重点反映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生态环境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制订的绩效指标应与绩效目标对应相关、凸显重点、简洁适用。

第二十三条 标值确定依据。制订的绩效指标应当依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经验标准等确定指标值。指标值通常用数学符号(=,≥, <,≤)加绝对值或相对值量化表示。不能量化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填写绩效目标审核表(见附件6

(一)立项必要性。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划、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范畴,是否符合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

(二)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的基本能力与条件是否具备,项目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对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是否齐备;

(三)目标规范性。项目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绩效目标是否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设置是否全面且规范;是否按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用途细化量化指标,是否按立项必要性设置了核心绩效指标;

(四)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五)资金匹配性。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支持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分配方式及标准等是否明确且可行,投入是否经济,成本指标与产出、效益指标是否匹配,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形式审核,包括绩效目标表中各栏数据是否填报完整,项目名称、主管部门、项目类型、项目级次、资金使用时间段、资金量等是否填写规范。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第二十六条 审核绩效目标,可根据需要采取组织专家、中介机构及社会相关人士参加评审的方法,实施第三方评审,提高审核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及公信度。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绩效目标信息及时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绩效运行监控

第二十八条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应对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成本指标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运行监控,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

第二十九条 绩效监控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部绩效监控工作机制,明确绩效监控数据填报、分析、完善、意见反馈等环节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监控工作,保障预算规范有序执行,完成预定绩效目标;负责做好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和填报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或纠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整改落实;

(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建立项目绩效监控制度,指定人员,落实责任,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监控;按照绩效监控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统计、核实、填报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核实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开展有关整改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财政内部绩效监控工作机制;组织和指导主管部门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绩效监控信息,做好结果应用。

第三十条 绩效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各负其责、共同实施

第三十一条 绩效监控内容主要包括:

(一)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支出、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预计全年预算执行数等情况

(二)预算执行保障,包括制度建设保障、机构人员保障、运行机制保障等情况;

(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计阶段性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生态环境成本等;预计阶段性效益的实现进度及趋势,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等;跟踪服务对象阶段性满意度及趋势;成本管控情况,包括支出进度偏慢、成本管控不到位、资金结余较多等情况;

(四)其他情况。除上述内容外其他需要实施绩效监控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 绩效监控包括以下程序:

(一)收集绩效监控信息。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进度,组织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收集、整理、核实与预算实际执行相关的绩效监控信息;

(二)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项目实施单位在收集绩效信息基础上,将指标实际执行值与阶段计划指标值加以比照,判断目标运行是否偏离,对偏离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

(三)填报绩效监控信息。项目实施单位在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如实填报各自实施项目的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7),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部门按照预算下达的项目名称汇总项目监控信息,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备案;

(四)财政反馈意见。财政部门收到主管部门报备的监控情况表后按时反馈意见至主管部门;

(五)适时开展自我督查核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实施情况、财政反馈意见等,适时开展督查,掌握实际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纠正绩效目标运行偏差。

第三十三条 对于在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分析具体原因,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

(一)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慢、成本管控不到位、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二)对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监控结果与预算调整、资金拨付挂钩,必要时重新进行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涉及政府采购和合同履行等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绩效监控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对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项目预算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益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绩效评价。

第三十六条 绩效评价分绩效自评价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主管部门(单位)应对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价。

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选择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的形式,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第三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一般以项目实施期和试运行期为评价期间,也可将项目实施完毕后一定时限的运行期或使用期纳入评价期间。

第三十八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环节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绩效评价工作;布置部门(单位)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查,督促部门充分应用评价和评价结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加强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二)各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参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附件10)制定本部门或本行业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或标准体系;对主管的项目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按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加强评价结果审核和应用;及时提供完整、真实信息,积极配合财政重点评价和评价抽查工作,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

第三十九条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以定量分析为主,客观、公正反映项目绩效;

(二)分类开展。部门(单位)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分别开展,各有侧重,相互补充。部门(单位)评价由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实施,财政重点评价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或根据需要自行开展;

(三)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推动项目支出提质增效;

(四)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条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开展情况;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相关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四)实现的产出及其管理和应用情况;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十一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部门职责相关规定;

(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五)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六)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七)本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作如下参考:

主管部门(单位)应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设定相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涉及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

科学设置成本指标权重,成本管控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评判支出依据是否充分、成本定额标准是否合理,重点关注效率低下、效果不佳、成本较高的流程节点,查找成本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流程、节约成本的意见建议。

指标的权重由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项目产出、效益类权重占比不低于60%。如有特殊情况,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第四十三条 绩效评价标准作如下参考: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和衡量。

(一)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二)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信息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四)成本定额标准。指通过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按作业流程归集人工、材料、设备、能耗等成本形成的单位成本基准。该标准应区分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结合财政可承受能力、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动态调整,作为预算编制和成本管控的核心依据

(五)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四十四条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二)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达成目标成本最低者为优的方法;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七)其他评价方法。

第四十五条 绩效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辅以其他方法。定量指标得分参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应根据客观情况调整为合理的标准值后再评分;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其中,定量核心指标评分,当指标完成值未达到满分标准时,应加大加分或扣分的倍数,加分或扣分倍数一般为2倍,最高不超过4倍。定性指标得分参照以下方法评定:通常根据各评价要点实际达成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档,在对应分值的100%100%80%(含)、80%60%(含)、60%40%(含)、40%0%范围内合理确定分值。其中,定性核心指标评分,在对应档次分值范围内就低评分。

第四十六条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第四十七条 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以下环节: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二)印发绩效评价通知;

(三)开展调研,研究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四)根据评价工作方案,收集绩效评价相关信息;

(五)检查、核实、测评有关情况;

(六)分析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被评价部门(单位)意见;

(七)综合分析、客观评判,形成评价结论;

(八)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九)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各部门(单位)可参照本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开展评价。自评价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评价流程。

第四十八条 部门(单位)自评价主要通过自评表形式反映。主管部门(单位)应及时汇总自评表信息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至财政部门备案。项目支出自评情况表要求做到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方式合理、结果客观;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内容充实、重点突出、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评分表要求根据项目特点设置合理的权重。

第四十九条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十条 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预算申请测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要求,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全过程。

第五十一条 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主要内容:

(一)科学确定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对象,重点围绕公共服务的目标及内容,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变化趋势、公众需求、中长期规划、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开展事前功能评估。突出基本功能定位,重点分析功能适当性、功能构成合理性、功能实现经济性,科学论证政策和项目的功能目标,明晰政府与市场支出责任边界,明确公共服务标准

(二)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梳理业务流程,细化至末端节点,重点关注业务流程与投入成本的直接对应关系,分析各环节成本的合理性,查找影响成本控制和效益发挥的制约因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做法,精简优化不科学的流程和环节,形成最优实施方案

(三)深入分析投入成本。系统梳理业务活动和成本投入的对应关系,理清业务的成本构成,细化至人工、材料、设备、能耗等,区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分析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及其变动趋势。合理运用作业成本法、最低成本法、比较法、净现值法等方法,综合衡量业务内容、作业量、投入成本,形成成本定额标准

(四)确定财政支出标准。根据成本定额标准,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财政政策要求,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业务管理模式及运营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财政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财政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第五十二条 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重点领域:

(一)行政运行成本管控。开展物业管理、信息化运维、庆典展会等项目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重点关注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二)城市运行成本管控。开展公共交通道路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领域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三)民生保障成本管控。开展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四)基建项目成本管控。围绕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医院学校、水利环保等领域基建项目,严格把控功能需要、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统筹考虑基建项目投入、建成后的运营成本、预期收益以及长期刚性支出需要等因素,建立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机制。

第五十三条 强化结果应用。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形成全过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对照公共服务的目标任务,构建以成本、质量、效益为核心的降本增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按效付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县人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监督。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范围,形成监管合力。

第五十五条 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违反绩效管理规定致使资金使用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上述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十六条 整改工作管理:

(一)被评价部门(单位)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把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

(二)被评价部门(单位)对评价发现问题,应当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确需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排出时间表,制定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整改

(三)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整理汇总,在收到财政评价报告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履行整改工作监督责任,督促指导被评价部门(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对完成整改事项对账销号,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及时督促提醒,持续跟踪整改到位

(五)对整改不到位、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的,财政部门应采取催办、约谈等措施;对整改成效不显、反弹回潮、屡评屡犯的,加大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力度;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严肃问责,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第五十七条 国有企业等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涉及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需要紧急实施的项目,以及涉密项目等,可简化相关绩效管理程序。

第五十八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具体行业具体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灌南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202610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930。原《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灌政规发〔20235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经立项但尚未完成的项目,可按照本办法执行;已经完成绩效管理程序的,继续适用原规定

 

附件:1.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基本信息表

2.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3.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及审核表

4.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5.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6.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表

7.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8.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价情况表

9.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模板)

10.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附件1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基本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部门


项目类型

新设立
支持政策(方向)发生变化

项目级次

县本级
转移支付

开始时间


预期完成时间


项目资金

来源(元)

项目(预计)投入资金总额


其中:1.财政性资金

预算安排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


……


      2.其他资金

自有资金


市场化融资


……


立项

必要性

说明项目设立的背景、依据、功能作用及现实需求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

按项目资金用途分别说明支持的对象、范围,资金投入方式、标准等。

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实施主体、实施条件、实施期限、进度安排等。

2.对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

总目标

目标1

目标2


年度目标

目标1

目标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数量

指标1


指标2


……


质量

指标1


指标2


……


时效

指标1


指标2


……


成本

指标1


指标2


……


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

指标1


指标2


……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


指标2


……


其他相关群体满意度

指标1


指标2


……


注:年度项目不需要填写总目标。

                       


 

附件2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

工作方案

 

(参考文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背景、依据、实施内容、预 算资金等。        

(二)项目实施计划。        

(三)项目绩效目标。        

二、评估目的和原则        

三、评估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      

四、评估工作计划        

包括评估工作组人员及分工、时间进度、保障措施等。

 

 

注:本文由评估实施单位制    

 


附件3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及审核表

预算单位


评估实施单位


评估内容

评估要点

单位评估意见

县级预算部门
审核意见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立项

必要性

1.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政府和市场边界是否明晰,功能定位是否准确。

2.是否与预算部门单位职能相符,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

3.是否与其他项目交叉重复,目标能否通过与其他项目整合、改善管理等方式实现。

4.是否属于县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等。




投入

经济性

1.项目支持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以及资金规模等是否合理。

2.成本测算是否充分,投入产出比是否不低于历史标准或行业标准。

3.在既定目标下,项目实施路径是否最优、成本是否最小,能否从整体上节约财政资金等。




绩效目标

合理性

1.项目目标是否与立项相关政策、规划相衔接,是否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和发展规律,预期可实现。

2.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围绕项目目标设置,是否全面充分、细化量化、可衡量,相关数据是否便于获取等。




实施方案

可行性

1.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是否具备项目实施需要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设备、技术、工艺等资源条件和外在环境。

2.是否制定防范项目实施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

3.是否合理设置实施期限,是否明确退出机制。

4.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等。




筹资

合规性

1.项目筹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可靠。

2.财政投入比例是否合理,项目总预算和年度预算计划是否科学。

3.专项债券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筹资风险是否可控等。




其他需要

评估的内容





审核结果

建议支持  

完善后支持不予支持  

予以支持  

完善后支持

不予支持  

注:县级预算部门、县财政局应在表中相应的审核意见提出具体意见。


附件4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参考模板)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背景、依据实施内容、预算资金等

(二)项目实施计划

(三)项目绩效目标

二、评估工作情况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

(二)评估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

(三)评估工作过程

三、评估分析

(一)立项必要性分析

(二)投入经济性分析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

(五)筹资合规性分析

(六)其他

四、评估意见


附件5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年度

主管部门(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类别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填

项目级次(可多选)

县本级  

转移支付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来源(元)

项目(预计)投入资金总额


其中:1.财政性资金

预算安排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


……


2.其他资金

自有资金


市场化融资


……


中长期

目标

项目1

项目2

……

年度目标

项目1

项目2

……

立项必要性

1)项目申请设立的依据(如国家、省委、省政府及部门文件等);

2)项目实施产生的作用和意义。

实施可行性

1)项目实施需要的制度、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设备、技术、工艺、环境、工作经验等情况;

2)项目实施计划,对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等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

子项目1

子项目2……

按子项目分别说明支持的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分配方式及标准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半年(程)

指标值

全年(程)

指标值

绩效指标

决策

项目立项

指标1



……



绩效目标

指标1



……



资金投入

指标1



……



过程

资金管理

指标1



……



组织实施

指标1



……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成本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成本

指标1



指标2



……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



指标2



……



注:1.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

2.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通过系统在线填报;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填报此表,并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财政部门对应归口业务科室。

附件6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表

序号

审核内容

审核要点

1

立项必要性

1.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

2.决策过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

2

实施可能性

1.项目实施基本功能与条件是否具备;

2.实施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可控。

3

目标规范性

1.项目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2.目标指标是否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设置是否全面且合规;

3.是否按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用途细化量化指标,是否按立项必要性设置了核心绩效内容。

4

目标合理性

1.绩效目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

2.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5

资金匹配性

1.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规,项目支持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测算、分配方式等是否明确且可行,投入是否经济;

2.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一上前,资金预算是否匹配绩效目标;二上时,绩效目标是否匹配资金预算。

6

主管部门实质内容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材料形式审核意见


 

注:1、本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填写。

2.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通过系统在线审核自动生成;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填报此表,并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财政部门对应归口业务科室。


附件7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年度 1-*月)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科室)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年度目标

项目1

项目2

……

项目资金(单位:元)


截止到目前原 计划执行数

(单位:元)

截止到监控时 期实际执行数 (单位:元)

是否

偏差

预算执行如有偏差,原因分析

完成目标可能性

(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能)

资金

总额







子项目1:(如有,此处填子项目名称)

子项目2:(如有,此处填子项目名称)

……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月原计划指标值*

1—* 月实际执行值*

是否

偏差

项目绩效指标如有偏差、原因分析

完成目标可能性

备注

经费保障

制度保障

人员

保障

硬件条件保障

其他

原因说明

确定能

有可能

完全不可能

过程

资金管理















组织实施















产出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发展















满意

服务对象

满意度















说明:1.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填写;2.项目实施单位填报各自负责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核、分析、汇总;

3.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预算下达的项目名称,将总项目监控信息汇总填报,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备案;4.偏差原因分析:针对与预期目标产生偏差的指标值,分别从 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项目实施方式和进程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并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5.完成目标可能性:对应所设定的 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分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可能三级综合判断完成的可能性。


附件8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价情况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填报人及电话:

自评年度:

项目实施开始时间: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是否为跨年度项目:是     

 

项目自评价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政策、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

二、评价情况(评价思路、方式、做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情况和评价结论等)

三、项目绩效(通过绩效评价发现、总结的项目绩效)

四、存在问题(通过绩效评价所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按照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分别归类分条撰写)

五、有关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分别提出相关完善或整改建议

注: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报至项目主管部门


附件9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

 

评价机构:××××××××××××

 

 

20××××



       

 

1.项目基本情况

2.绩效评价情况

3.绩效评价结论

4.主要做法和绩效

5.存在问题

6.有关建议

7.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专项资金设立背景、项目投入、项目实施范围和方式、资金用途等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总目标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与评价时段相对应)。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深入分析项目特点,明确绩效评价要点。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方法。评价重点考虑的内容及事项,评价的原则、方法、标准等。

(三)评价指标设定及分值构成。简要说明评价的指标依据。

(四)评价工作情况。主要为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论。简要说明最终的结果及等级。

四、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绩效

(一)主要做法。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经验。

(二)取得绩效。(此处为重点)。按照个性指标,一一分析。

五、存在问题。

六、有关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建议。

七、附件。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指标分析、社会测评问卷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以评价报告附件的形式反映。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参考框架)

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评分依据

决策

项目立项

指标1…






指标2…






绩效目标

指标1…






指标2…






资金投入

指标1…






指标2…






……

……






过程

资金管理

指标1…






指标2…






组织实施

指标1…






指标2…






……

……






产出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

……






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

指标1…






指标2…






生态效益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

指标1…






指标2…






……

……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






指标2…






总计








注:1、 自评价可参考绩效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相应评价指标,并分别打分。指标栏可以根据自评价指标设置情况自行调整。2评分依据 栏要说明评价规则及评分依据,其中定量指标需增列评分公式。


附件10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

一、业务指标

50




(一)项目立项


8





1.立项依据充分性

2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

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合规性

2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

项目是否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事前是否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



3.目标设立合理性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 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是否具有相关性;

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是否与预算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4.目标设立明确性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 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是否完整;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

项目单位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


(二)组织实施


12





1.业务制度健全性

2

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是否完整;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

项目单位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2.执行有效性

10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有无擅自增加投资概算;

土地和房屋征收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各项补偿是否符合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代建及招投标和采购等是否 依法依规执行;

合同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代建、采购等合同是否齐全、签订是否规范、执行是否有效;

工程监理是否措施到位;

档案管理是否程序规范,执行有效。


(三)产出完成


30





1.数量完成率

5

产出数量目标是否实现。

项目产出数量的实际完成率,产出数量如建筑面积、建筑数量、新建道路里程等,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项目形象进度是否达到绩效目标,形象进度完成率=(实际完成的 形象进度/计划总形象进度)×100%

项目若有运营期,运营期内的达产能力与设计能力比较,分析差异率。



2.质量达标率

5

产出质量是否达标。

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项目是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若有运营期,运营期内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3.完成及时性

5

产出时效目标是否完成。

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

项目是否按计划施工;

项目是否按约定工期完成。



4.成本节约率

15

项目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相比,是否有所节约。

项目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相比,是否节约;

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是否有效,可通过工程结算审定价与合同价款的比例反映;

项目若有运营期,对运营成本的控制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

二、财务指标

20




(一)财务管理


20





1.财务制度健全性

3

是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全面。

是否制定内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制度 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2.财务管理有效性

4

项目财务管理是否按照制度执行。

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有无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是否按规定筹措落实建设资金,有无擅自举债筹资; 是否按项目单独核算;

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是否按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3.预算编报合理性

3

项目预算编报是否合理。

项目预算编报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项目预算安排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

项目年度预算是否与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匹配。



4.资金到位及时性

3

资金到位率。

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到位,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5.预算执行进度

4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计划执行。

预算资金是否按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是否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6.资金使用合规性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的用途;

有无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有无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

三、效益指标

30




(一)项目效益


24





1.经济效益

6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设置,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2.社会效益

6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3.生态效益

6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4.可持续影响

6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


(二)满意度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包括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项目的直接和间接受益者、公众等其他利益方。



 政策解读:https://xxgk.guannan.gov.cn/news/show-40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