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3〕21号
关于印发《县住建局创建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县住建局创建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11日
县住建局创建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局“三个文明”建设成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今年再次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城乡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务实苦干,锐意创新、勤政廉政,组织领导有力,模范作用发挥好;思想教育深入,学习风气浓厚,干部职工综合素质高;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作风扎实,办事廉洁高效,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率高;工作及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确保成功创建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三、方法步骤
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4月20日)。组织学习江苏省文明办苏文明办〔2013〕7号、灌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灌文明办〔2013〕3号文件精神,下发《县住建局创建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激发创建热情,在局系统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热潮。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20日—5月31日)。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县文明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扎实推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巩固迎验阶段(6月1日—6月30日)。对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自检,在自检基础上,抓好巩固提高,扎实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创建措施
(一)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组织局属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激发动力。结合干部职工教育学习,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大讨论,凝聚思想共识。制作“文明单位十条标准”、“八荣八耻”、“道德规范”及有关文明用语宣传标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报纸、住建信息网等媒介,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认真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持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党员干部坚持做到“五个一”即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每周学习一篇文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半年交流一次学习心得,每年做一次学习成果汇总。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经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争创意识,并在全局迅速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高潮。
(三)加大各方面建设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团结、廉政、务实、求严、创新,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领导集体。认真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活动,努力在全县开展的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好成绩。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抓好办公区的绿化美化和卫生管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购置图书资料、充实阅览室等,完善教育和文化活动场所。规范创建档案资料,做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不缺档,不漏项。
(四)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干部职工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大力开展向各类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做好典型选树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准。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发工作热情。同时,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与创先争优、“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创建活动实效。
(五)扎实抓好普法和综治工作。采用举办培训班、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治安防范,防止发生盗窃、火灾事件,杜绝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创造必要条件。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无计划外生育和其它违反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现象。
五、创建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今年我局的中心工作之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科室和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参与创建的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全力抓,工、青、妇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对照创建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要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对影响验收成绩的单位、科室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和通报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1、住建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
2、住建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任务分解
附件1:
住建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潘恩军 党委书记
副组长:袁静军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汪能银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 辉 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成 员:王 波 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晶晶 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成山 城乡建设科科长
樊丽云 局工会副主席
相玉梅 女工委主任
汤井强 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利锋 燃气办副主任
周 坤 规划局党支部书记
王 蓉 房产处副主任
刘从喜 质监站党支部书记
许贵军 园林所党支部书记
刘 健 建管处党支部书记
周效锋 路灯所党支部书记
周建军 自来水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辉任办公室主任,李利锋负责文字材料、王波负责台帐资料、汤井强负责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2:
住建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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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测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测评 方式 |
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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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质服务 |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优质服务措施扎实,有一批能够代表本行业特色和先进水平的优质服务品牌或业务成果 |
14 |
1)未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的扣2分; 2)未制定优质规范服务标准的扣2分; 3)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文明用语、办事指南不健全的扣1—4分; 4)未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投诉处理率低的扣1—3分; 5)没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优质服务品牌或业务成果的扣2分; 6)环境脏乱差的扣1分 |
1)2)3)4)5)材料审核6)实地考察 |
法纪科 |
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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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诚信建设 |
积极参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树立依法办事(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
10 |
1)应参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的未积极参与或措施不具体、不实在的扣4分; 2)对群众反映集中的行风问题,整改不力,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扣1-3分; 3)未建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扣3分 |
1)3)材料审核2)问卷调查 |
法纪科 |
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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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道德教育 |
建设道德讲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 |
12 |
1)道德讲堂未挂牌的扣2分,无固定场所的扣2分; 2)道德讲堂活动没有规范的流程、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的扣1—2 分; 3)道德讲堂年活动4次2分,少1 次扣0.5分; 4)未开展道德建设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扣2分; 5)未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的扣2分 |
1)2)实地考察3)4)5)材料审核 |
工会 |
相玉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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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雷锋活动公益活动 |
深入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无偿献血等学雷锋活动公益活动,实现学雷锋活动公益活动制度化 |
10 |
1)无年度学雷锋活动公益活动方案或计划的扣1 分; 2)无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扣2分; 3)年组织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公益活动4次4 分,少1 次扣1分; 4)适龄健康员工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8%的3分,每少2个百分点扣1分★ |
1)2)3)材料审核4)调阅数据 |
工会 |
樊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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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志愿服务 |
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
10 |
1)无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扣2 分; 2)年组织志愿服务活动4次4 分,少1 次扣1分; 3)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人数比例低于30%的扣1分; 4)上岗前的志愿服务培训、表扬奖励措施、相应的资金保障的3分,少1 样扣1 分 |
1)2)3)4)材料审核 |
办公室 |
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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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对共建 |
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 |
10 |
1)无参与城乡结对共建“六个有”(有组织、有协议、有规划、有制度、有项目、有经费)的扣1—3分; 2)无参与各种形式共建具体活动的扣1-3分; 3)无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的扣1-4 分 |
1)2)3)材料审核 |
城建科 办公室 |
刘成山 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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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
积极参与所在地组织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发挥单位优势,起好骨干作用 |
10 |
1)未积极参与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扣1—4分;★ 2)未参与交通协勤、环境整治、文明餐饮、秩序维护活动的扣1-4分;★ 3)未参与“志愿服务周周行”活动的,扣2分★ |
1)2)3)调阅数据、材料审核 |
办公室 |
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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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
8 |
1)未开展帮扶贫困生、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等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活动的扣1-3 分; 2)未主动联系、接纳中小学生到本单位参观、学习、实践的扣1-3 分; 3)未根据自身特点,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的扣1-2分 |
1)2)3)材料审核 |
工会 办公室 |
樊丽云 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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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文化活动 |
扎实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文化氛围浓厚 |
10 |
1)没有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方案、必读书目及考核办法的扣3分; 2)员工对单位文体活动的满意度低于80%的扣3分; 3)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年组织“我们的节日”等各类传统民俗活动两次2 分,活动少一次扣1分; 4)没有传播文明风尚的公益广告宣传牌或提示牌的,扣1-2分 |
1)3)材料审核2)问卷调查4)实地考察 |
工会 办公室 |
樊丽云 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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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文明有礼实践活动 |
广泛开展文明有礼实践活动,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 |
6 |
1)未制订员工文明守则、行为规范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2)没有员工文明上网的规范要求的扣1分; 3)没有传播文明风尚志愿者队伍的扣1分; 4)未开展“不剩饭、不剩菜、不劝酒”文明餐桌行动的扣1分; 5)没有反对铺张浪费、节约资源能源具体措施的扣2 分 |
1)2)3)4)5)材料审核 |
办公室 |
王 波 |
注:
1、测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4种方式进行,其中材料审核主要借助“江苏文明单位在线”进行考核,部分不适宜上网公开的档案材料,可请该单位补充提供纸质材料。问卷调查应随机发放服务对象及员工不少于20份。
2、加“★”的部分,由省辖市文明办请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认定:4—4)请所在地县(市、区)血液中心(站)认定;7—1)2)、3)请所在地县(市、区)文明办认定。
3、7-3)、10-4)两项活动主要测评2013年开展参与情况。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文明办
灌南县住建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