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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3-0002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3-06-03
文号: 灌建发〔2013〕4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要求高、中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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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346

 

 

 

关于要求高、中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切实贯彻在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今年高考期间(67-69日)和中考期间(615-617日),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周围的施工现场禁止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部要提前合理安排作业施工,杜绝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避免进行连续施工作业。 此外,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中、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加强这一时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有关施工噪声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中、高考期间,我局将开展控制施工噪声检查,并对违反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举报监督电话:0518-83239998

特此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61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6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