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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08/2013-00017 信息分类: 其他, 科技、教育,科技,请示
发布机构: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13-08-06
文号: 灌科发〔2013〕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灌南县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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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科发〔2013〕11号
 
 
关于建立灌南县科技成果转化
风险补偿资金的申请
 
县政府:
为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市委李书记在全市人才强市与科技创新会议上的要求,“今年市、县区和市开发区都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市级(含区)不少于1000万元,各县不少于300万元”。特申请建立灌南县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额度为500万,风险补偿资金由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共同管理。下一步将申请与省风险补偿资金联动,若获批,省财政将配套500万元,银行在省和县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的基础上给予放大8倍左右的贷款授信,一定程度缓解我县科技型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灌南县科技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