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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16/2013-00003 信息分类: 其他,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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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司法局改进工作作风 厉行勤俭节约的“ 十项”规定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明工作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强化服务基层,严控务虚走动。系统全体人员要经常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项…

灌南县司法局改进工作作风 厉行勤俭节约的“ 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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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司法局改进工作作风 厉行勤俭节约的“ 十项”规定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明工作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强化服务基层,严控务虚走动。系统全体人员要经常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镇村、基层司法所走访会办、解决问题、宣传法规、推进工作,做好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严控无实质性任务下基层打扰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不少于3个月、局机关其他人员不少于4个月,并要分别撰写1篇调查报告、解决1件以上(领导班子成员2件以上)实际问题。到基层开展调研等活动一般不超过3人,不准用警车开道、不准收受礼品、土特产;不要当地党政领导陪同;活动后一般不在基层就餐,特殊情况确需在基层或百姓家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并主动承担就餐费用,严禁饮酒。严控无实质性意义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不得在考察途中绕道游览风景名胜区。
  2.不断改进会风,严控会议安排。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严控全系统常规性会议,必须开的会议要事前申报,未经局长批准,不准召开基层主要负责人会议和全系统会议。全系统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时间不超过半天;业务性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实行“打捆”召开,时间不超过半天;专项工作部署会议一般以视频会等形式召开,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能通过发文布置的工作不再开会布置。严控召开各类纪念会、研讨会、庆祝会等无实质性内容的务虚会议。坚持节约办会,确需安排食宿的,一律从简,其中就餐按工作餐标准安排;严禁举办会外活动、发放纪念品;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挂横幅、不发笔和记录本、不印发讲话稿,不制发非纸质专用材料袋。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接打电话,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考勤考核办法扣分。
  3.切实精简文件,严控发文数量。发文要注重实效,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凡能通过网络、电话、便函、OA系统等方式传递办理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一般不转发上级文件。严格发文报送程序和格式,按照职权范围行文;注重文件质量,严控文字数量。除以司法局及司法局党组名义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外,各科处室所不得向下行文。各科处室所上报县局的公文均由局办公室履行办文程序,不直接送业务科处室;以县局名义上报的文件,均由办公室扎口把关。
  4.简化公务接待,严控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待上级领导、外地单位来灌交流工作的,严格按县有关规定执行。本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公务接待,不准下一级到边界、道口迎送,不准张贴悬挂标语,不准专门摆放花草,不准上香烟水果瓜子等,不准发放礼品和送土特产,不准安排宴请,确需就餐的安排工作餐,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各分工条线公务接待,一律在报批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5.坚持求真务实,严控推诿扯皮。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首办负责、限期办结等制度。要发扬勤奋务实作风,坚持实干苦干,不说空话套话,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不准弄虚作假。要切实克服慵、懒、散、奢现象,对局党组、局务会作出的各项决定、任务和要求,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按计划组织实施,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拒绝执行或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执行决定上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对作风漂浮、工作拖拉、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干部职工要及时进行处理。
  6.规范日常行为,严控违纪现象。接待来客来访要做到态度热情、真诚;要严格遵守出勤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不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听音乐,保持环境整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按层级报告制度、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同事之间要以诚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多交流沟通工作,不相互猜忌设防,团结一心干事业。
  7.加强公车管理,严控公车私用。严禁以个人或企业等名义超标购置公务用车和办理使用手续;严禁私自借用、换用公务用车;规范警务用车,严禁警车外借,非执行公务严禁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非执行紧急公务不准使用警灯、警报;严禁参与迎亲及送葬等活动;严禁酒后驾车、违反交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禁止驾驶公车进行度假、旅游、钓鱼等休闲娱乐活动;禁止将公车用于个人探亲访友、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禁止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用车、派车、加油、维修、保险等管理制度;局领导与分管条线部门实行“捆绑式”用车;所有公车要按指定地点集中停放、统一管理。
  8.厉行勤俭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三公”经费和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积极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汇报一次,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严控公务接待,严禁奢侈浪费;严控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外出实行“捆绑式”用车,就餐、住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一律由安排人自负。系统内各科处室所之间一律不得相互宴请和送礼;系统内工作人员之间和行业内工作人员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宴请、送礼、旅游。从严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添置办公设施及用品要提前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要加强局机关用电、用水和办公易耗品的使用与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9.着力改进学风,严控形式主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局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机关集体集中学习每月至少1次,每年举办1-2期专家学者讲座。局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在机关集体学习会上至少进行1次理论或业务知识的交流辅导;各党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交流研讨;局机关干部每年至少阅读5本书,撰写学习体会至少4篇,撰写工作调研文章至少1篇,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建设。
  10.做到廉洁从政,严控职务腐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述职述廉等制度,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收受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以及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准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得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参加除集体组织外的任何形式文体活动。在干部任免、临时人员聘用、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坚持集体研究,未履行有关程序的一律无效并追究个人责任。
  本规定由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执行,凡违反上述《十项规定》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或党纪政纪等处理(临时聘用人员将予以暂停聘用或辞退处理)。以前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