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履行继续教育的义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签证、验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县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均要接受继续教育签证、验证,否则影响职评、聘用、调资和年度考核等级的责任自负。
二、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25个学时。根据《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连人通[2009]122号),我县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学时数统计规定详见附件一。
三、签证、验证安排
地点: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弘远楼四楼
时间:
小学教师:2013年 3月 16 日8:00—17:30
中学教师:2013年3月 17日8:00—17:30
其他单位:2013年3月 18 日8:00—17:30
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签证、验证工作,过时不予办理。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继续教育签、验证工作,有关人员应一次性收齐《继续教育证书》集中办理,认真统计,严格把关,统一填写,不得现场临时操作。
2、计算继续教育时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填写证书时,必须有依据并查原始材料,对有关材料应留存复印件,请办理此项工作的同志务必收集整理好并带齐各种继续教育活动证明性的文件、证书等材料。材料起讫时间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3、签证人员必须持有《2012年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证明》(从连云港远程教育培训网打印),否则必须报名参加公共科目补修。
4、签证、验证时,将2012年灌南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验证登记表纸质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签验证地点,每证交签证、验证材料费10元。请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材料准备工作,附件可从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nhrss.gov.cn)下载。
联系电话:83299226
电子邮箱:gnrsjzjk@163.com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