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证节假日工作不松劲,上下联系不间断,经研究,决定加强节假日值班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每天8:30-18:00,各单位设立总值班室及值班电话。
二、实行轮值制度:各单位在节假日安排一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预先排定的日期值班,不准随意调班。每月初向委办公室报送节假日值班表。
三、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上级、乡镇来电、传真、呈件的结转与处理,来客、来访的咨询和引导。
四、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来电单位、通话人姓名及职务、来电时间、联系电话和电话内容,记录完毕后应复述核对。接收传真后要认真登记。
五、值班期间的一般来电、传真、呈件和来访,向站办主要负责人汇报;遇突发事件、重大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委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汇报,必要时由站办主要负责人向委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的指示落实好相关工作,不得随意表态,擅自处理。
六、值班人员要注意文明用语。打、接电话时要在通报本人身份、确认对方身份后,再讲电话内容。
七、委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到岗时要检查传真机、电话状态是否良好,如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八、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在指定位置值班,委带班领导将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值班人员一次不在岗的将通报批评。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