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省农经农业系统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现将《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行风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基层站所服务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规范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行风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基层站所服务规范》的通知
2013年7月15日
行风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基层站所
服务规范
一、市、县窗口单位
1、环境整洁,便民设施实用。
2、公开相关制度。服务流程、岗位职责、收费依据标准等制度上墙。
3、公开服务承诺。
4、公开投诉电话。
5、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二、乡镇农技站
1、办公场所整洁,便民设施实用。
2、统一悬挂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和“农民致富我服务,农民维权我帮助”标牌。
3、公开相关制度。服务职能、岗位职责、服务流程、行为规则、农技人员“包村联户”责任农技网络等制度上墙。
4、公开服务承诺。
5、公开农技服务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
6、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来电回访、一次性告知、“一村一名农技指导员”等制度。
7、农技员挂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