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的电子化流程作业,完善审计项目管理,明确审计工作责任,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全面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局推广应用AO和OA开展审计工作的同时,全面实行审计项目电子化流程管理情况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局实施并完成的所有审计项目。
二、复核内容
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立项与分解、项目文档建立、项目资料的关联与下载、AO现场应用情况、AO与OA交互情况、被审计单位资料更新等。复核重点是OA系统中审计项目文档和电子数据的编制、采集、交互、应用和归档过程的流程控制和规范化管理。
三、复核方式
在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复核的基础上,由局审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网上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核工作。
四、复核程序
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在审计项目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在提交审理科复核审理的同时,应当及时填写审计项目电子化流程控制复核单(见附件)提交局审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局审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复核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对审计项目实施电子化流程控制情况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局审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实施科室应当按照审核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复核单连同整改情况说明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审计业务会审议。
审计项目电子化流程管理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局审计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的重要环节,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确保整个电子化流程管理与复核工作不走过场,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局审计信息化应用和审计项目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附件:审计项目电子化流程复核单
灌南县审计局
2013年5月6日
灌南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