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156/2013-0002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3-05-14
文号: 灌统发〔2013〕1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乡镇(园区)统计机构,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劳动就业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劳动工资统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得到了显著增强。但从劳动工资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县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镇(园区)统计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劳动就业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劳动工资统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得到了显著增强。但从劳动工资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县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等突出问题,统计基础薄弱,报表数据随意性大,迟报、漏报、错报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为切实做好全县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确保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现就加强全县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劳动工资统计重要性的认识

劳动工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制定有关劳动就业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县劳动工资情况,对于了解民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加强和规范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利用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研究,有利于政府统计部门准确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和完善经济运行监测;有利于政府对经济实施宏观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有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务必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涉及面广,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劳动工资统计。一是加强劳动工资统计组织建设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保证本单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本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真实性负责。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保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各单位要有明确的统计负责人和专兼职统计业务人员,统计人员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实行持证上岗,按规定参加统计业务培训,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胜任统计报表业务。二是加强统计工作制度建设各单位应根据《统计法》规定,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及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以及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统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统计工作保障建设为统计职能机构或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提供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及配套数据处理设备,具备联网直报的网络环境条件等,确保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严格执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是反映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人员增减变动和在岗人员工资总额的报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开展统计工作。一是按时准确上报劳资统计资料联网直报系统对上报时间规定较为严格,开网和关网都有明确时间限制,规定时间以外无法进行资料上报,迟报、拒报、差错、修改等都将自动形成行政记录。因此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据处理平台审核无误后联网直报统计数据。数据提交后,要及时答复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查询,及时修改、补填上级统计部门审核出的差错。年报纸质报表需在网报结束后一月内,报送至县统计局。二是正确掌握劳资统计口径范围。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各项指标含义,正确掌握劳资统计口径范围,切实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指标“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为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统计原则是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原则是谁用工谁统计,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人员、临时用工和季节性用工等人员的人数和工资总额都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内。各单位要按照统计口径范围,依据每月财务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如实统计,做到应统尽统,确保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劳资统计工作规范。网络报送资料必须有相应的纸质统计报表,由填表人签名,统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上网报出。统计报表必须以有关原始笔录、统计台帐等为依据,与会计等有关报表及相关业务资料相衔接,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字不错。网上直报统计报表应留存有相关人员签名盖章的纸质报表,统计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进一步夯实劳资统计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必要前提,是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一是坚持统计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按照《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各相关单位统计人员必须依法履职,持证上岗。凡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必须在1年内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取得《统计资格从业证书》。二是建立健全原始笔录和统计台账。根据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要求,依法整理、汇总原始数据笔录表和统计台账。原始数据笔录表是依据原始会计凭证记录的基本资料,是劳资统计报表数据的来源和基础,必须确保做到笔录完整,内容齐全,金额准确,填报及时。统计台账是根据劳动统计资料整理和单位管理需要而设置的一种系统积累,有利于统计资料的系统化、条理化。劳动工资“一帐两表”(原始数据笔录表、统计报表、台帐)是劳资统计的核心内容和不可或缺的要件,各单位应按照统计部门统一下发的原始数据笔录表和统计台账模式,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笔录和台帐,做到帐表数据相符,历史数据完整。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和归档。统计工作中形成的原始笔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材料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材料(包括纸介质和磁介质),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人员变动、调整,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防止统计资料丢失和损毁,确保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特此通知。

             

       

 

                    灌南县统计局

                    201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