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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3-0002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3-04-10
文号: 灌统发〔2013〕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县局各队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顺利推进统计工作目标提供保障,现将《2013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灌南县统计局 2013年4月9日2013年全县统…

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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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县局各队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顺利推进统计工作目标提供保障,现将《2013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统计局

       201349

2013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不断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一)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与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统计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制手段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与工作手段。坚持将统计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与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相结合,切实转变执法方式,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指导。

(三)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要围绕统计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法制的保障作用。

二、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强力推进统计行政指导

(四)加强组织领导。以贯彻实施《江苏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统计检查实施意见,制订年度统计检查工作计划;要抓紧组建普查执法机构,健全第三次经济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普查举报电话、邮箱,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五)明确检查对象。今年统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参加联网直报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重点专业是服务业、工业;重点内容是乡镇、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源头数据质量、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地区是乡镇和园区。

(六)强化工作指导。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要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良好工作氛围

(七)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30周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和《江苏省统计条例》颁布实施等契机,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

(八)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实效。强化部门联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宣传工作;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县乡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年度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

(九)做好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要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

四、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十)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建设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配备,充实并加强全县统计执法力量。采用多种有效方法,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