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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3-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3-08-21
文号: 灌海渔发〔2013〕7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局属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维护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农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了《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2…

关于印发《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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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维护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农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了《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8月21日
  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和提升执法能力为抓手,按照责任明确,行为规范,体系健全,保障有力的原则,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动,端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纯洁执法队伍,完善规章制度,并结合作风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三、主要内容
  (一)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查找不足
  此次行动规范的对象是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以《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等要求为依据,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每个执法人员要对过去三年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主要检查下列几个方面。一是执法资格。要求经上岗培训,持县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上岗。二是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要求熟练掌握畜牧、兽医和相关法律等业务知识,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程序、标准、规则及要求。三是规范操作和执法作风情况。要求工作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程序到位、操作到位、记录到位。不得存在办事拖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或接受财物等以权谋私的行为;不得存在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任意处罚或以罚代法的现象;不得有倒卖或伪造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不检疫就出证只收费不检疫不按规程实施检疫等行为。
  (二)深刻剖析问题,全面整顿提高
  1、自查自纠。每个执法人员要按照上述要求写出自查自纠报告,认真剖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内部测评。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组织进行两个层次测评。一是执法人员互相测评。执法人员对本单位每个执法人员提出测评意见。二是单位领导班子要对每个执法人员形成测评意见。测评主要针对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履职结果,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设定具体测评指标。单位要对每个执法人员形成内部测评报告。
  3、社会评议。县海洋与渔业局发放“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表”(见附件2),征求评议意见。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24小时举报电话:0518-83260017。
  4、结果处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通过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单位内部测评报告和社会评议表,对每个执法人员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对于综合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实行脱岗培训;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撤销执法资格及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位所属执法人员出现不合格的,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不合格超过3个(含3个)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素质教育,树立行业形象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组织法律法规、检疫操作技能、执法办案技巧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行业形象。同时,开展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思想教育,转变执法作风,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清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实施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规范行动。行风规范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8月)
  县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召开行风规范行动专题会议,传达、部署行风规范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2014年4月)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于2013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执法人员个人自查自纠、内部测评、社会评议等项工作,2014年3月底前组织完成强化素质教育、树立行业形象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5月)
  2014年5月底前,每个执法人员要完成个人总结报告,在单位内部公示。“行风规范行动”结束后,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推动行风规范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按照行风规范行动要求,加大内部稽查力度,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适时组织督查。 
  (三)总结经验、积极宣传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形式,做好行风规范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狠抓作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良好氛围。
  附件: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表
  附件
  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社会评议表

 

  评议
  内容

  评 议 指 标

  评议意见

  测评 得分

  满分

  执法
  资格

  1.是否经过上岗培训、持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上岗

 

  8

  执法
  形象

  2.是否着装整齐、语言文明

 

  7

  3.是否主动和蔼、服务热情

 

  7

  执法
  态度

  4.是否存在办事拖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8

  5.是否存在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任意处罚或以罚代法现象

 

  8

  6.是否存在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到位、记录不到位现象

 

  8

  7.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主动受理、整改、答复

 

  8

  执法
  能力

  8.是否掌握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

 

  7

  9.是否熟练掌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程序、标准、规则及要求

 

  7

  执法
  纪律

  10.是否有倒卖或伪造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不按规定使用证章标志的行为

 

  8

  11.是否存在不检疫就出证、只收费不检疫、不按规定程序检疫的行为

 

  8

  12.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的行为

 

  8

  13.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公正执法

 

  8

  合                计

 

  100

  建议意见

 

  填表说明

  1.评议意见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参评者根据评议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在评议意见栏给出测评得分。
  2、群众民主测评总分值为100分。其中,80分以上为合格、60-79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如有其他建议意见请在专栏内或另附纸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