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08-00009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08-12-15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设立灌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机构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灌地税发[2008]116号
 
 

 

 
关于设立灌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县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要求,依照连地税发[2008]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成立纳税服务科,为县局内设机构,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设立灌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使用七分局机构编制)。
纳税服务科的主要职能: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制度;负责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
纳税服务中心(七分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驻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地税局
灌南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7印发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校对:人教科 朱延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