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林发〔2011〕12号
关于成立森林公安机构涉案财物管理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森林公安机构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林安〔2011〕3号)要求,结合我县森林公安机构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森林公安机构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新海
副组长:胡 飞 徐 岩 唐献军
成 员:陈桂超 钱树林 赵士祥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森林警察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联系(举报)电话:0518-83960110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