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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67/2011-00011 信息分类: 其他,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1-06-09
文号: 灌林发[2011]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林业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和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原灌南县林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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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林业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和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单位
为加强森业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规范绿化苗木采购行为,保证林业各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林业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和《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各股室、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林业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
2、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制度。
 
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林业局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绿化苗木采购行为,不断强化苗木采购管理工作,根据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1、绿化苗木采购须坚持依规采购、阳光操作,做到有准备、有计划、有程序。每次采购必须先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采购,并做到程序公开,采购内容、标准、要求公开,在政府采购中心定价基础上,再引入竞争机制,确保每次采购价格压缩到最低。
2、严格规程,规范操作。每次采购均要有主管人先填写采购申请表,凭申请表签订采购合同,在采购点要有现场验收人员进行现场质量把关,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发货。收货人员要凭发货单进行验收登记,具体质量、标准必须和发货单上一致方可接收,同时和苗木使用地工程负责人一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每次采购活动均要有原始记录,申请表、合同、验收手续、结算手续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确认。经办采购人员与合同审核、验收人员要相互制约,合同签订、送货、验货等环节经办人必须有两人以上而且不得重复。
4、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接触,不得接收供应商的吃请和礼品,如果发现在采购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将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一一年二月九日
林业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林业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保证各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资金的使用,要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使用,要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审核、审批。
2、一切经费开支必须先汇报。经办人签字经分管人审核后交由局长和单位法人审批,林业中心实行报账制,备用金5000元,每月支出纳由财务汇总后交由局长审核,大笔支出(3000元以上)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方可批。
3、项目资金的支出要有采购申请、合同、发货单、验收单及相关人员签字审核后方可审批支出,财务上对每个项目资金必须分别记账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4、对一些重要的资金支出须有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后由办公室出具相关支出手续财务方可支出。
5、所有公务性接待的餐饮、住宿原则上有办公室统一安排,结账时须注明事由,参加人员由参加接待的最高行政级别领导签单。
6、所有车辆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加油、修理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加油实行登记制,每次加油须有办公室人员和驾驶员一起去,并在加油登记簿上相互签字确认,车辆修理由办公室派人和驾驶员一起去询问修理项目、价格后向领导汇报同意后,并填好车辆修理申请表后方可修理。
7、财务会计应严格遵守有关制规定,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严格审核各项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并每月10日前向局长报告各项经费的支出使用情况。
8、各项经费的使用和支出由局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管理,报账会计具体承担。
 
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