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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3-0002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3-11-07
文号: 灌经普办发〔2013〕1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对经济普查单位核查登记表进行集中面审

关于对经济普查单位核查登记表进行集中面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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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园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目前,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面上集中入户登记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查遗补漏和数据处理及审核纠偏阶段。为查找经济普查单位核查登记表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集中修正核查登记录入中存在的错误,进一步规范普查登记表,增补遗漏单位,确保经济普查登记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县的经济普查表进行面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审时间

118(星期五)上午8:30准时集中,讲解普查表规范和单位增补的要求,分乡镇、分园区进行统一面审,时间3天。

二、面审地点

行政中心625会议室、627经普办公室。

三、参审人员

每乡镇、每园区2人参审,即由各乡镇、各园区经普办主任带领对普查业务和微机操作熟悉的人员1人参加,采取一次清帐的办法,统一审核各乡镇、各园区的所有经普登记录入表。

四、其他事项

1、各乡镇、各园区经济普查机构的负责同志,要按照县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好人员,按指定时间到县办参加面审。

2、请各乡镇、各园区经普办主任带着本乡镇(园区)登记的所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核查表》和《江苏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方案》、《江苏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疑难问题与行业代码相关规定》、《已录入数据库存在问题处理办法》等资料来参审。

3各乡镇、各园区带1部手提电脑来参审。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