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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67/2011-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1-06-09
文号: 灌林发[2011]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林业系统201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原灌南县林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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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林发[2011]4号
 
关于印发《林业系统201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
           
 
各股室、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县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我县林业工作的快速发展,现将《林业系统201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遵照执行。
 
附:林业系统201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林业系统201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领导班成员、各股室、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共性目标(30分)
1、勤政、廉政及有关制度建设。
2、机关规范化管理。
3、车辆及经费管理。
(二)个性目标(70分)
1、省、市、县下达给林业系统的工作目标任务。
2、系统内各股室、单位与局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上工作。
3、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三、考核方式:
1、成立由局长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实行平时考核与半年考核相结合,年终总结考核的兑现形式。
2、采用百分制考评办法,被考核单位如果低于70分或在日常工作中出现违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考评资格,没收股室、单位领导所缴纳目标考核风险抵押金。
3、考核以平时各股室、单位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图片及工作现场相互观摩为主要依据。
4、考核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民主测评前三名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5、各股室和单位工作中受到上级表彰的分别加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10分、6分、4分,受到批评或处罚的相应扣分。单位负责人分别按30%、20%、10%予以浮动。
6、招商引资未列入各股室和单位考核内容,如果招商工作成绩突出另外加分。
三、考核奖惩
1、各股室、单位考核分值是奖惩的主要依据,局长的考核分值是各分管局长的平均分值,分管局长的分值是分管单位的平均分值。
2、奖惩按下列系数实行,一般工作人员系数为1 ,各股室和单位正职为1.4 ,副职 1.2 ,局领导1.6 。奖励基数4000—6000之间,具体年终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领导班成员和股室、单位负责人分别缴纳目标考核风险抵押金8000元4000 元。
本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