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临发〔2013〕4号
关于印发《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
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及制度的通知
各专业园区、园区各局办、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灌南县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灌办发〔2013〕45号)精神,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经研究,制定《临港产业区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及相关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20日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灌发[2009]7号)精神,着力提升、优化招商引资服务软环境,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灌南县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灌办发〔2013〕45号),按照“一二三四”工作法,围绕“环境优化、效率提高、作风过硬、服务到位、客商满意、社会认可”总体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性的原则,请群众参与,让企业评议,认真做好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建设的考核奖惩工作。
二、考核、考评机构
为确保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成立管委会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文标 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 吴晓军 管委会副主任
孙 春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周建新 财政分局局长
刘 飞 经发局局长
李青松 招商局局长
陶九成 办公室副主任
陶九成同志为兼职软环境建设工作人员。
1、长效管理和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建设机构,并保证运转正常,工作高效;建立软环境建设考评制度,并与年终考评、干部使用、奖金分配等结合起来,工作有专题研究。
2、投诉受理工作
建立健全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反馈、分析、报告制度,凡是来本单位投诉的应及时进行登记、查结、回访、反馈。不得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投资企业重访、集访、越级访。对县委、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投诉件,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
3、宣传报道、信息报送。
对本单位涉及的投资服务软环境建设工作认真调研,及时总结上报并积极对外宣传。
4、损害投资服务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
认真执行《关于印发灌南县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灌办发〔2013〕45号),本单位发生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应立即自查自纠并实行责任追究的。因软环境建设一次被企业或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责任人向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同一人两次被企业或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停职检查,并处以500元罚款;同一人三次被企业或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同时扣发全年奖金。同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局(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罚款、不得评为先进局(室)等相应处罚。部门负责人发生类似情况的,分管负责人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5、开展投资企业、群众评议。
年度内采取走访投资企业、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等方式,发放测评表测评,了解本单位软环境建设情况。
6、强化行政效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县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及时办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7、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县机关开展以“六治”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努力转变机关作风;开展创“服务对象满意机关”活动,打造企业满意的服务型机。
8、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前报备案。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实行部门到企业检查、执法事前请示报告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前报告制。
9、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目录、岗位职责、投诉渠道,广泛向社会公开,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监督。
10、优质服务措施和承诺落实。
工作中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严禁“生、冷、硬、横、推”、受理服务事项超过承诺期限、刁难服务对象或存在其它影响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