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文广体〔2013〕32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局开展道德模范评比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部门(科室):
现将《关于在全局开展道德模范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在全局开展道德模范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抄 送:灌南县文明委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关于在全局开展道德模范评比活动
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县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灌南县道德模范的通知》(灌文明委〔20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开展“灌南人爱灌南、奉献在岗位”、“学模范见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在广大干群中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统一思想、弘扬正气、凝聚力量、开拓进取,为实现文广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保障。
二、标准条件
(一)基本标准
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体现高尚道德风尚,具有感人事迹,获得群众普遍赞誉的干部、职工均可参选。已被命名的全国、省、市、县级道德模范不再参与评选。
(二)具体参评条件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评选步骤
评选工作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面向基层,公正公开,使道德模范的评选过程成为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公示栏、局域网、传媒网等发布消息,公布推选评选办法及要求等。各单位、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落实部署评选工作推进机制,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评选条件及方法步骤,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
(二)群众推荐及自荐阶段(2013年4月)。各单位、部门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道德评议会、民主推介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及自荐等方式,积极发动广大干群发现身边的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发现模范,人人推荐学习标兵的热潮。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按照10人以下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10人以上部门推荐2-3名候选人进行评选。
(三)民主评议及组织推荐阶段(2013年5月)。在群众推荐及自荐的基础上,考察候选人先进事迹,确定推荐名单,提交领导小组民主评议,在公示栏、局域网上公示10天,充分吸纳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公正、公开。五月底将最终确定的道德模范上报县文明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科室要高度重视这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面向基层,公平公正。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推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学,使广大干群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推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正、公开,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模范人物推选出来。
(三)示范带动,促进工作。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支持率,宣传典型、树立榜样,开展“学模范见行动”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干群学习模范、争当先进,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加快发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大众传媒作用,积极利用宣传文化阵地,及时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