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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557142057E/2013-0003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3-09-10
文号: 灌文广体〔2013〕8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文广体〔2013〕81号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的通知各乡镇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全县文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措…

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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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文广体201381

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

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全县文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文化系统真正取得成效;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的评议监督,使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能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优,切实提高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服务管理水平;保持和发扬文化部门一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优良作风,使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   活动时间

20139月—10月。

三、   活动范围

全县文化系统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以及各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是本次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的主要对象。其他性质的文化服务窗口单位可自愿参照执行。

四、   活动内容

1.根据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苏文20138)精神,通过“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全县各级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能切实做到改进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2.全县文化系统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江苏省公共博物馆服务规范》、《江苏省公共文化馆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要求,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全县各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要扎实开展好全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对照评估定级标准和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使文化站能够真正充分发挥出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文化服务的阵地作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作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列入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指导,周密部署安排,做到工作部署不遗漏,措施实施有成效。

2.开展服务竞赛,争创满意窗口。全县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月”为契机,对照服务规范找差距、想办法,积极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单位竞赛活动,确保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通过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实现优质服务经常化、制度化。

3.做好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的意义、措施和效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形成良性互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影响力,为促进和谐社会环境的建立提供正能量。

4.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长期效应。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的开展同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不能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开展工作、人民群众反映较差的窗口服务单位,要切实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服务提升月见真功、有成效。要把服务提升月的内容及要求变成为今后工作的常态化要求,转化为全县服务窗口单位的自觉行动。

请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情况及时报县文广体局办公室。联系人:马,电话:80925590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3831

抄送:市文广新局,县委宣传部。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38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