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粮管所、各科室:
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各基层单位201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地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不断提升企业科学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基层粮管所2013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关于对全县基层粮管所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的通知》(灌粮发〔2013〕18号)文件中规定的考核项目以及库贷挂钩情况。
二、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查。12月31日-1月5日,各基层粮管所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总结(书面)。
(二)现场考核。1月6日-1月10日,县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各基层粮管所进行现场考核。
(三)汇总通报。2月18日前,县局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自查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于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县局办公室。
(二)进行年度考核的同时,将对全年库贷挂钩情况进行一次彻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整理粮面,平整粮仓,做好相关台账,1月15日前要将库贷余额上缴还贷,并为2014年4月底前“双结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本次库贷挂钩检查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职能科室要实事求是做好考核结果的认定工作,要认真把好考核数据汇总关,客观准确、公正公平地反映各单位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于1月10日前将《关于对全县基层粮管所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的通知》(灌粮发〔2013〕18号)的附表《2013年度基层粮管所各项工作情况考核(评分)细则》的相关打分结果报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