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司发〔2013〕20号
关于成立灌南县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团的
通 知
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处室:
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双进双争”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职业优势,努力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团。具体情况如下:
团 长:傅建华 县司法局局长
副团长:陈硕波 县司法局副局长
巩红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尹凤斌 县司法局副局长
胡碧亚 县司法局局长助理
成 员:袁子军 县司法局公律科科长
蒋风领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金 鑫 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丁新海 县公证处主任
汪 萌 县司法局法宣科科长
徐正奎 江苏海西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灌连 江苏苍梧(灌南)律师事务所主任
卢伯明 江苏海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廷明 江苏海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周达华 江苏海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启明 新安法律服务所主任
唐万能 东方法律服务所主任
袁海林 灌河法律服务所主任
赵国军 五队法律服务所主任
包平军 堆沟港法律服务所主任
李秀军 李集法律服务所主任
万永军 田楼法律服务所主任
孙国师 花园法律服务所主任
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团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市“千百亿”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办理法律事务等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重点企业运行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团的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公律科牵头负责。联系电话:0518-83299211 联系人:袁子军
2013年9月23日
抄送: 市司法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各园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
灌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