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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3-0003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3-12-12
文号: 灌发改〔2013〕13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县发改委关于灌南县李集乡人民政府新建李集新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发改委关于灌南县李集乡人民政府新建李集新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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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2013〕136号

 

 

县发改委关于灌南县李集乡人民政府

新建李集新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李集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新建李集新城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李集新城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3320724FG0057。

三、项目拟位于李集社区境内,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拟用地13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99778平方米,均为4-5层住宅,总户数700户,绿化面积30亩。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12月12

 

 

 

 

 

 

 

 

 

 

抄送:县国土局、统计局、规划局、环保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