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2013〕116号
关于新集镇人民政府新建周庄新村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新建周庄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周庄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3320724FG0043。
三、项目拟位于新集镇周庄村内,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250㎡的“SBR法”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设计小时最高水量为24m³/h,设计处理规模为240m³/d。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28.88万元,建设资金:新集镇政府投入64.88万元,省级环保资金64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
抄送:县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