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2013〕75号
关于灌南县自来水公司新建硕项湖西线输水
工程管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自来水公司:
你们报来的新建硕项湖西线输水工程管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硕项湖西线输水工程管线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2320724FG0025。
三、项目选址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李集乡(具体见硕项湖西线输水工程线路图)。
四、主要建设内容为:1、北六塘河至硕项湖输水管线dn1200玻璃钢管,长12.1km;2、鹏程路及迎宾大道供水管道dn315管,长10.1km。
五、该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改委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