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省军区2013年夏季征兵命令,现将我乡今夏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以习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坚决执行市政府、警备区征兵命令,坚持以提高新兵质量为“核心”,突出高校毕业生和高学历青年“两个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导“三个到位”,狠抓体格检查、政治审查、走访调查、审批定兵“四个环节”,确保无责任退兵、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征集任务。
二、任务分配:(进乡站体检人数)
万圩村:8人 中心村:8人
张庄村:8人 六塘村:8人
新民村:8人 老圩村:8人
久安村:7人 同兴村:7人
佑东村:6人 八间房村:7人
二圩村:6人 条河村:7人
朱圩村:7人 合兴村:8人
渔涝村:8人 小垛村:6人
徐庄村:8人 拐圩村:8人
和兴村:10人 大杨村:10人
兴杨村:10人
其中:高中生、党、团员比例要求达到90%。
三、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高校在校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女兵征集改革问题。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女兵征集工作仍然按去年的办法实施,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应征女青年必须在8月5日前在国防部兵网站上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至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排序和初选。市征兵办主要负责初检初审,确定送检对象,省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择优定兵。
四、时间安排
7月6日至7月25日为宣传发动、材料准备、排查摸底、报名、病史调查阶段。
各村在7月26日上午把进乡站体检花名册填好报到乡人武部,并带齐应征青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一寸彩照5张。
7月27日上午8:30,在李集卫生院进行目测初检,各村按照乡下达的任务数,由书记或村长带队到乡卫生院参加目测初检,来回途中注意安全。
7月28日至7月31日,为初审阶段,由乡人武部和派出所配合搞好初检合格青年的初审以及材料的填写。
8月1日至8月20日为进县站体检、家访、政审、定兵阶段。
8月21日至9月30日为运兵阶段。
10月上旬,为征兵工作总结阶段。
五、措施和要求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征兵工作的重要性,能否向部队输送好的兵员,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我乡的征兵任务,是关系到国家建设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为此,各村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深入扎实地搞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每村张贴不少于30条以上宣传标语,动员在外打工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使适龄青年懂得“为什么当兵,为谁当兵”和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青年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要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讲政治、坚持原则、把好病史调查关和现实表现关。如在病史调查、现实表现上出问题的,要追究村级负责人的责任。
(三)根据本村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必要时采取背靠背排查,逐户过堂,对符合条件的青年要一一进行联系,村四大员包户到人,采取一包一,一包二等方法,坚决完成上站人数。
(四)奖惩。凡入伍青年文化程度在初中毕业的奖村100元,高中(含职高、中专)文化程度的奖村200元,大专文化程度的奖村300元,本科文化程度的奖村400元。
(五)分工干部定期汇报详细情况。
(六)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精力,积极采取措施,按乡政府文件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的抓好落实,我们要以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把搞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特此通知。
李集乡人民政府
2013年7月5日
李集乡党政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