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城管发〔2013〕9号
县城管局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
通 知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划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城市管理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侯传伟 孙 宇
副组长: 刘 兵 左继明 杜新忠 张增远 吴井海
谢德金 梁顺新
成 员:花法彩 朱玉泉 惠康东 邱 强 姚建波
汪勤涛 马 武 孙 华 孟祥胜 朱成良
周 波 宋红霞 陶维哲 曾庆飞 王寅春
钱正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尊重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的聘用要符合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符合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采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与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用。所有参与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再根据考核评定结果最终确定岗位聘用先后次序。
1、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十三级岗位须具有大专学历;
(2)十二级岗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以上,或者是在十三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3)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4)十级岗位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八级、九级岗位须分别在九级、十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6)七级岗位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五级、六级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考核评定办法
考核评定从职龄、工龄、档案年龄等方面综合评价,即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人员,先以职龄大小排序确定岗位聘用先后次序;如职龄相同,则以工龄大小确定;如工龄相同,则以档案年龄大小确定;近三年内个人因廉洁自律、工作作风、计划生育等问题受到上级部门处分的,和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该办法适用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使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技术工勤岗位;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一级、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五、岗位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按照量化考核、竞聘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局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局办公室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照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并根据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5、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
6、公示;
7、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附则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由局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抄送:县人社局,县编办。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