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人口计生发[2013]12号
关于落实作风建设“一岗双职”的
通 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县委十五条严禁以及市人口计生委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的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经研究,现就有关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政风行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杨立谱,副组长:贾洪凯、宋才宝、胥立功、杨中、李长浩、孙信泉,成员:陈志福、吴波、浦汉勤、陆朝俊、宋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宋才宝,副主任:孙信权、陈志福。
二、分工包片。具体见附表一: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分工包片表
三、责任分解。具体见附表二:《市考核县人口计生2013年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责任分解表》
特此通知
附表一: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分工包片表
附表二:《市考核县人口计生2013年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责任分解表》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主送:各乡镇计生站、委各科室、县计生协会、县计生指导站
灌南县人口计生委 2013年3月15日印发
附表一:
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分工包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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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科 室 |
乡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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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洪凯 |
党组书记 |
办公室 |
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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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宝 |
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 |
信访办 |
张店 李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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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立功 |
副主任 |
政法科 |
堆沟港 田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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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中 |
副主任 |
科技科、指导站 |
三口 北陈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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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浩 |
副主任 |
宣教科、规统科、协会 |
汤沟 孟兴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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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信泉 |
主任助理 办公室主任 |
办公室 |
百禄 新集 |
附表二: 市考核县人口计生2013年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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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项 |
规定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
责任人 |
评 分 细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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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1 |
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文件; |
宋才宝 |
每有一项不落实,扣0.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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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廉政教育纳入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每年至少开展教育活动4次 |
李长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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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软环境建设)信息上报年内不少于15条 |
李长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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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计生 |
2 |
落实“三项公开、四项评议、五项监督”,规范乡、村两级村务公开 |
胥立功 陈志福 |
有实施方案,有评议材料,有监督制度,每少一项扣0.4分;12356热线畅通,无人接听或接听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0.1分;乡、村两级公开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0.1分;国家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加0.1分;县区的经验被我委作为先进典型推广的,加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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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环境建设 |
2 |
软环境建设机构运转正常;人员落实;软环境建设工作专题部署或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制定软环境建设相关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
宋才宝 |
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扣0.4分,当地软环境排名每退一位扣0.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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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计生 |
2 |
有相关制度; |
孙信泉 |
无制度的扣0.4分;无实施方案扣0.4分,未按规定要求开展每缺一项扣0.4分,未开展窗口行业“三争创一争当”活动扣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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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开展窗口行业“三争创一争当”活动 |
杨 中 陆朝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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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督查 |
1 |
落实两项纪律; |
宋才宝 |
被省、市督查发现有不规范行为的,每件次扣0.5分;在省、市督查中不配合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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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扶、特扶、并发症等专项资金管理、发放规范;社会抚养费、公益金管理使用规范 |
胥立功 浦汉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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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各类违纪 违法行为 |
0.5 |
行政执法规范,未发生损害群众利益、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 |
宋才宝 陈志福 |
群众投诉举报,经查实每件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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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情况 |
0.5 |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 |
宋才宝 |
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举报查实或被纪委诫勉谈话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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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1 |
软环境考核 |
贾洪凯 |
当地软环境排名每进一位加0.2分,加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