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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26/2013-0001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4-08
文号: 田委发〔2013〕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田委发〔2013〕5号 田楼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镇党委、政府结合田楼镇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1、镇村干部要严格执行县“十五条严禁”的规定。 2、镇班子成员要围绕镇党委、政府…

田楼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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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委发〔20135

田楼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镇党委、政府结合田楼镇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1、镇村干部要严格执行县“十五条严禁”的规定。

2、镇班子成员要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分工,每周到村(社区)等一线开展工作不少于两天。

3、镇班子成员要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目标细化,带头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4、镇班子成员要带头精文简会,常规工作安排,在每周一早点名会上部署,一般不开专题部门、条线工作会议。

5、镇机关干部要按时上下班,不擅自串岗、脱岗。履行驻勤制度,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6、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坐班制度,确保村部有人问事、有人办事。

7、村(社区)干部要履行好便民“代办”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

8、镇村(社区)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镇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村、4个种养殖大户、4个困难家庭;镇机关中层干部和村(社区)主要干部,联系1个村,2个种养殖大户、2个困难家庭。镇村(社区)干部要主动下访,化解矛盾,镇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重点对象,镇机关中层干部和村(社区)主要干部联系1个重点对象,实行包案化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9、镇村(社区)干部要主动服务群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粗暴恶劣、故意刁难等现象;严格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定备案、服务承诺、失职追究”制度,办事不得拖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10、镇党委每年组织对镇村(社区)干部联系群众、作风改进、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公示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个人现实表现、实绩认定、评先评优和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镇村干部凡被举报有违反县、镇规定的工作纪律行为并经查属实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

201348

抄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田楼镇党政办公室                  20134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