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人口计生委〔2014〕1号
关于印发《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家庭摸底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经研究决定,现将《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家庭摸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月1日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家庭摸底方案
一、摸底目的
为了基本掌握全县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及其生育意愿,做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的准备工作,充分落实2014年度人口计划,特开展本次摸底工作。
二、摸底对象
本次摸底对象以家庭为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在本县;二是女方户口为非农业性质;三是夫妻仅一方为独生子女;四是未生育或仅生育一个孩子;五是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
三、摸底安排
2014年1月2日-3日 方案制定、工作部署
2014年1月4日-15日 摸底登记
2014年1月16日-20日 审核、录入、汇总、上报
四、摸底要求
1、成立组织
县人口计生委成立由杨立谱主任为组长、李长浩副主任为副组长、政法科、发展信息科、宣教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摸底在县人口计生委指导下,由各乡镇计生站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计生站要充分认识本次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计生助理(站长)是本次摸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人口计生委宣教科负责公告制作、媒体宣传;政策法规科负责政策解释;发展规划信息科负责个案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工作。
2、摸底登记
村(社区)为本次摸底工作主体,居住小区物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要全面进行摸底,做到不重不漏。摸底人员应当按照摸底表列出的项目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3、登记口径
(1)夫妻双方均居住在本县的,以独生子女一方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者物业小区登记为主。
(2)夫妻双方一方居住在本县,一方居住在省内其他县(市、区),由夫妻双方协商后选择在本县或者在省内其他县(市、区)登记,不得夫妻在两地同时登记。
4、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摸底填报结束后,将摸底表录入电脑,由县人口计生委进行汇总。摸底表由县人口计生委保存。
(2)各乡镇计生站将摸底表的电子文档于2014年1月16前报县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信息科。
附件: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家庭摸底表
附件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家庭摸底表
一、妇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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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姓名、身份证 |
W 2、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W 3、是否独生子女 |
W 4、工作单位 |
W 5、户籍所在地 (填到村居) |
W 6、现居住地 (填到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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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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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 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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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 2、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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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丈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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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姓名、身份证 |
H2、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H3、是否独生子女 |
H4、户口性质 |
H5、工作单位 |
H6、户籍所在地 (填到村居) |
H7、现居住地 (填到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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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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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 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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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 2、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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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 2、 非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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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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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结婚日期 |
F2、子女数 |
F3、子女性别 |
F4、子女出生日期 |
F5、是否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 |
F6、打算哪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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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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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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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 2、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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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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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 2、否(选择此项结束调查) 3、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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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生育年份: 年 (说不清填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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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