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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83/2014-00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4-01-29
文号: 灌财组发〔2014〕15 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分局):2014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分局)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

灌南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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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分局):

2014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分局)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及各项廉政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狠刹各种歪风。要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特点,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积极倡导廉洁、文明、守法、节俭的过节风尚,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节日氛围,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针对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的部位和环节,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严格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各项改进作风和廉政规定

    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收送现金、购物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形式礼品馈赠;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参加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加服务对象组织的各种联谊会、联欢会、茶话会等;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和未经批准驾驶公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指挥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认真履行职责,按规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分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要切实关注民生,确保用于民生的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硬化预算约束,严禁随意调整和扩大开支范围,严禁突破预算,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加强过程控制,凡是不符合规定或超出预算的经费申请,一律不得批准,防止节日期间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严格经费开支渠道,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一般性支出。

四、严肃各项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分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本部门不发生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严格正风肃纪,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廉政谈话、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部门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以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中共灌南县财政局党组

201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