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队各科:
按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3〕18号)和省经普办《关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经普办字〔2013〕25号)精神,经研究,现决定成立灌南调查队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际平
副主任:单方明 金 贞
成 员:曹阳光 刘大伟 张 敏 王倩倩 傅维宁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